1 ) 真心英雄传说
刚才我又看了一遍。所以说杜琪峰才是张彻武侠的正宗传人。
这片是老杜在银河映像的首次亮相,也是杜氏风格的正式确立之作。故事的前半部分浪漫的一塌糊涂,搞得这部片子我看了很多次前20分钟都半途而废,不看了,是因为看不下去,感觉太假了。幸好,我还是学会了识货,很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我坚持看完了前半部分后,让我开始沉浸入后半部分的悲情里,瞠目结舌,今天都看得我飙泪了。这种反差巨大的故事设置,将男人之间惺惺相惜的情义发挥到了极致。所以我说这是张彻遗风。
俺们中国人对英雄对好兄弟的最大认同是“重情义,轻生死”,当你有了这种自觉的认同,自然对于类似片中jack哥推着秋哥的尸体不穿避弹衣不搞智取却以命复仇的情节予以释怀,挺浪漫吧,挺悲情吧。正是这种浪漫的悲情让jack哥和秋哥成为江湖上的传说,传说里还有大哥的女人是怎么做大哥的女人的,阿嫂也可以是声名在外,并同样成了一段传说。还有类似酒吧老板这种见证人,他在这个故事里是配角,但上演的同样是一出“重情义轻生死,识英雄重英雄”的戏。
看出来了吧,这是一个关于五个真心英雄的故事,被老杜的风格化后,显得既纯又真又浪漫。
2 ) 尽管各为其主,仍然惺惺相惜
对于真心英雄这部电影,有的人或许看到了刘青云的那个西部牛仔的造型,叼着雪茄,大步流星的潇洒。或许有人看到了刘青云后来被追哥抛弃,连腿都没了,自暴自弃的衰样。或许有人还看到了刘青云在经历了风风雨雨,跌跌撞撞以后还能站起来,凭借自己的力量,想要去枪杀追哥的坚强与努力。
我很难想象,一个失去双腿,被老大抛弃,无亲无故的人,是怎么振作起来,让自己放下身段,放下颜面去街边乞讨。又是怎样的勇气促使他一次一次爬上顶楼去狙击追哥。反正,能做到这些,证明他是一个能屈能伸,坚强不息的人。
或许,也有人看到黎明的年轻英俊,迷倒万千少女。看到黎明对蒙嘉慧受伤毁容以后的不离不弃。记得黎明重新回到香港走进酒吧的那个镜头,也记得最后黎明单挑全场最后无悔倒下的场景。
可是我觉得最精彩的要数黎明和刘青云的对手戏。
第一幕,刘青云拿狙击枪对着黎明的脑袋,然后黎明很聪明机智地随机应变,然后躲过一劫。过后两个人通过中间人传话的那一段,十足的搞笑。
第二幕,他们两个在酒馆斗酒,看谁能喝到酒。互相抛硬币打坏对方的酒杯。虽然觉得他们两个很无聊,可是也足以证明两个的情义。两个都是汉子,不服输,可是也尊敬对手。
当他们几个喝完酒,两个女人的对话很是有深意,无论他们关系有多好,多么喜欢对方,他们也没办法成为朋友,因为各为其主,而且主人正在厮杀。
第三幕,他们在泰国的旅馆里隔着木墙对射,最后身负重伤的一幕。总结的这一幕在哪里看过,有一个电影也是两个人隔着玻璃对射,然后身负重伤。经典之作。
第四幕,黎明推着刘青云的尸体去报仇,单挑全场,其实本来这个事情黎明可以采用更明智更详细的计划去报仇,不用把自己的生命也搭进去,可是因为时间紧迫,为的不是自己而是刘青云,所以也就不顾一切了。这一幕真的很好地诠释了英雄之间的相知相识。
对射之前,他们是敌人,对射之后,他们把老大的那份情已经还清,以后他们就为自己而活。
3 ) 要是跟错了老大,怎么办
要是跟错了老大,怎么办?
我想这是每个出来混的,有脑子的人都曾经思考,也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即使是现在做老大的人,那肯定也有做小的时候,那时要是不去想这个问题,或想得不清不楚,其后果轻则一世庸庸碌碌,永无出头,重则横尸街头,身败名裂,你说这个问题重要不重要?
片中的Jack哥和秋哥最后就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虽然以他们的个性和作风,他们很不愿意去想这个问题。有意思的是,他们都曾先后与泰国大师有过对话,却从未动过一丝念头,向大师讨教一下这个问题,更有意思的是,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掏枪,射向大师,然后转身,出门,撒尿。为什么?如片中所言,“知道你的对手,就知道会是什么结果”。我想,如果你的对手是命运的话,你也不会有什么狗屁心情去问什么狗屁大师什么狗屁问题,“有枪在手就是神”,这,便是真心英雄!
所以从一开始起,命运就已经注定了两位英雄的下场和结局,因为,他们根本就跟错了老大。两人都是英雄,本应意气风发,豪气干云,在江湖中叱咤风云,但命运却安排他们做了各自老大最得力的手下,更要命的是,命运给他们都安排了一个器量狭窄、唯利是图的老大,而这两位英雄,偏偏又都是视名利如浮云,眼睛里揉不进一颗沙的主儿,所以,他们只能是非死不可,而且一定会死得很惨,用以警示后人:要是自己的手下都那么牛,那么拽,那我们这些道貌岸然、狐假虎威的老大,以后还怎么做老大?
但是,英雄就是英雄,即使是死,也须死得惊天地,泣鬼神,恰如荆轲刺秦,即使明知太子丹是个软蛋,即使明知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也不能阻止他只身赴难的步伐和决心,正如Jack哥电话肥肠:通知各路弟兄,我们兄弟俩将在某时某地找某人报仇,是兄弟的就让路。和荆轲一样,他们俩所在乎的,绝非生死,而是那份不死的英雄意气!拥有这份浩然正气,古有荆轲,近有谭嗣同,他们是留在中国史书上少有的几位平民,正是这些英年早逝的仁人志士,支撑着中国五千年来的平民历史,使历史避免沦为只供帝王将相轮流上演戏码的舞台,同时他们也给了香港电影人无限的创作灵感,创造出Mark哥、Ken哥、Jack哥和秋哥这些永世长存的英雄形象,还有那些动人的英雄故事,每每观之,荡气回肠,只觉胸中有股英雄意气不可抑止,急欲喷薄而出,令人忍不住想大声呼喊:壮哉,英雄!
话扯远了,言归正传,回到文章开头:要是跟错了老大,怎么办?我想,正是这个问题一直纠结在香港人心中,才促使香港电影人一次又一次地,不厌其烦地讲述那些英雄故事,以缓解大家心中那份焦急和期待。香港这块弹丸之地,不管多么努力,都注定只能做一名手下,不管得力与否,问题只是在于跟哪位老大,怎么跟老大。不管是之前的《英雄本色》《一个字头的诞生》,抑或后来的《黑社会》系列,以及这部《真心英雄》,香港电影人不断变换着手法和情节,其实都在问着类似的相关问题:究竟要跟哪位老大?怎么才算跟好老大?要是跟错了老大,怎么办?……我想这也正是香港盛产此类黑帮电影的重要原因之一。不约而同地,这些电影的结局都无比悲壮,同时也略带悲凉,但气氛仍不失奋发昂扬,我想这也正是港产黑帮片的生命力所在。
正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未来究竟何去何从,无人可知,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司马迁语),故真心英雄,又何惧生死?很多时候,唯有将生死置之度外,方能置诸死地而后生。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又何惧之有?!这,才是永远不死的真心英雄!
4 ) hero never die(2007-06-18 )
在我看来,《一个字头的诞生》和《罗生门》是一样的思维,可以说用假设在叙事,也可以说真假不重要,最后让我觉得事情本来就可以有无限的可能,结果无非是缘分——无穷人类智力根本无法及到的因果关系注定,由于人类好歹有些智力,又总想把握一切,最终难免产生各种关于命运的说法罢了。我丝毫不介意,也不关心,我只知道存在是虚无的,本质是自己赋予的,纵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但是如果学不会“爱自己”,其本身的戏剧感就不强,因此也无法理解每个人都是一部电影的真谛,也无法真正尊重每一个人——而尊重是最基本也是最深刻的人文修养,中国不就缺这一点么?只有从故事或者审美的思路出发,我们才能理解“上帝是公平的”这句话,没有真,它与包容对立;没有善,它与真实对立;只有美,我们生于美,死于美,活于美。
加缪说过,死亡是真正严肃的哲学命题。谈及人生之美,极点在死。今天看了杜祺峰很早拍的由刘青云、黎明主演的〈a hero never dies〉(真心英雄),就电影的水准来说,当然不高,故事也很简单,甚至俗套,但是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满足了,也就被触动了,我。影片讲这样的主题:男人愿意为男人死,没死掉;女人愿意为男人死,死掉了;男人要杀男人,都死了。我从大一就认定了爱就是愿意为客体去死,这就是伟大,英雄就是这样的,我只为英雄感动,不论他愿意为女人还是为什么哪怕一个小小的原则去死。这种伟大的爱产生后,我将感受到一种极大的美感——因为我不懂艺术门类,所以最中意的自然是人生的、个体命运的、人类命运的这种运动。
殉道者当然是幸福的,因为他进入了爱的最高境界,那是天堂!我曾经希望像格瓦拉一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虽死无憾,后来觉得人太贱,不需要拯救。像我这样因着美感而活的人,必然需要愿意为之牺牲的对象,有了对象,就有了爱,于是就有了信心,活得像太阳一样圆满。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英雄,所以不需要盲目的崇拜。英雄不死,人类不灭,只有英雄有爱,只有爱才是伟大的,人类是伟大的。
我不知道这样说能不能让自己很信服,因为毕竟自由主义者对人性的期望很低,但我就这样说吧,就像开头提到的那种思维。
5 ) 只为那首sukiyaki
整部电影出彩的地方并不多,枪战场景不够美丽,没能弥补故事情节的单薄。但开篇时酒吧里的那场戏,因为一首sukiyaki,点亮了这部影片。昏黄的灯光下,两个深知隔日就是生死相搏的男人,在女人的sukiyaki里,开怀痛饮。
至今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电影原声,找到很多版本全部听遍也未能媲美。发现很多人也在寻找,也许如此才会觉得格外的好听吧。音乐确实能在很大程度上渲染影片的背景,让其变的更加具有感染力。
6 ) 自古英雄多坎坷
名称: 真心英雄
导演:杜琪峰
主演: 黎明 梁艺玲 刘青云 蒙嘉慧
剧情介绍
Jack(黎明饰)追随皮哥多年,是位重义气的男儿;阿秋(刘青云饰)是追哥的得力助手,是个真情真性的粗汉子,两人是敌对关系却早已耳闻对方威名。
在一次的暗杀行动中,Jack暴露于阿秋的射程范围内,由于英雄惜英雄的心态,阿秋只对空鸣枪,藉以提醒Jack迅速离去,双方因而留下深刻的印象。
二人驾车狭路相逢,相互对撞,各自从车内爬出,但手中却拿著各自从家里带来的珍藏红酒,二人因而偕同女友一起去小酒吧痛饮,直称相见恨晚,便相约大战过后再来喝的痛快,但两人心中各知自此一别后再见便是生死相搏之时。
阿秋、Jack在泰国对峙,两败俱伤,皮哥趁人之危,将阿秋的双腿打断,更狂殴Jack至完全昏迷。当琪、玲闻讯后,随即赶赴泰国守候伤重垂危的爱郎醒来。皮哥唯恐Jack扰乱大局,派人放火,琪惨遭烧至重伤,严重毁容。
一年后,皮哥、追哥握手言和,更合办一大型夜总会,开幕时玲带著双腿残废的阿秋,追哥避不见面,玲当众数落追哥,追哥怒火中烧将玲活活打死,伤痛欲绝的阿秋誓为玲报仇。毫无谋生能力的阿秋到处行乞,忍辱偷生的活下去,更深信Jack一定会回来。
Jack未死,在泰国过著简朴生活,为了一生照顾琪,Jack决心不问江湖事,故纵使知道阿秋处境亦忍心不理会。
但是琪最终选择放弃生命,临死前希望Jack能够让她永远的留在这风景如画的山岗上,Jack含泪完成了琪的愿望,凄然地独自下山。
Jack终于回来,带著阿秋驱车直闯夜总会,Jack一枪将皮哥了结,再将追哥打至重伤,正当追哥奇怪Jack为何饶他一命时,见Jack从车内背起双脚残废的阿秋,追哥趁机偷袭,开枪打中Jack要害,Jack奋力支撑,阿秋亦含笑倒下,两大英雄死的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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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网上搜来的介绍,按照以前做编辑的习惯,将关键词搜索到三十页之后,还是没看到太多关于这部电影的评论,大多只是寥寥数语,而且多数评论都不以这部电影为然,只有一个哥们的回复让我十分认同:这部电影看完之后,一个礼拜之内都会很郁闷。
摘了整篇的剧情介绍,无非是给没看过的朋友交代一下剧情,其实略显多余,因为杜导的电影,本来就不强调剧情如何,当然,这是我的个人看法。很多高人结合香港的时代背景,分析杜导作品变化的过程,真心英雄的出品年代是1998年,香港回归一周年。此时的港人正经历完亚洲金融风暴,面对政治经济的双重冲击,只有硬着头皮继续下去,如同电影里表现的那样,皮哥要和追哥斗到底,作为手下的Jack就必须打到底,而不能去想为什么要打,打下去之后会怎样,因为这不是他可以做主的事情。
一百个人眼里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杜导也如此。我从真心英雄里看到的,是英雄的悲哀和人性的淡漠。
Jack和阿秋都是英雄,他们都具有独当一面的能力,而且最可悲的是,他们有功高盖主的嫌疑。这一点,在电影里处处可见,比如白痴皮哥去求神棍,结果被Jack一枪击中大师的脚之后告诉他,“我们这些兄弟随时可以为你卖命,不需要去问神,手里有枪就到处行得通。”在这里,皮哥如同买了假金戒指的煞笔妇女一样弱智。在旅馆被伏击之前,皮哥疑神疑鬼,胆战心惊的样子完全没了大哥风范,以至于Jack也说了,“你看不惯我,随时踢我走都可以,只要过了今晚,我保你平安之后。”而阿秋的大哥——追哥,同样也好不到哪里去,山里避难的时候还要叫小姐来乐和乐和,以至于阿秋擅自做主把小姐打发走以后,追哥也要骂他一句王八蛋。
大哥太弱,就压不住小弟,就会怀疑小弟有反心,所以Jack和阿秋受伤之后,无人问津,因为他们不再被主子看重,失了势的Jack和秋哥,就如同受到政治迫害的政界人士,成了瘟神,无人再去过问他们的死活。
英雄做不成主子,因为英雄太浪漫。英雄又做不得奴才,因为英雄过于清高。所以英雄历来都没有好下场,其实第一遍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就对Jack和阿秋的结局产生了一丝担忧。这样一个比主子能干的奴才,如何能有好下场呢?所以分析起来,Jack和阿秋的落魄,完全是他们的大哥一手造成,因为上面对他们已经有了杀心,正好借着他们伤重的由头弃之不用。再看后面剧情,玲姐拖着已经残废的秋哥找追哥要说法的时候,阿秋原来的手下动了恻隐之心,想帮玲姐拽一把轮椅,都被一起的小弟鄙视,这就是现实,正因为如此现实,才让人感觉到人性的淡漠。旧人已经失势,现在的人还要在老板手下做事,这个时候和阿秋过于亲密,明显就是和老板唱对台戏。所以无人肯帮阿秋说句公道话,只因为追哥对其恨之入骨。
当然这部电影也有阳光的一面,提倡一种执着精神和英雄相惜的情分,可惜我怎么都看不出来这两点到底阳光在哪里。说阿秋有毅力,即使残废了也要亲手干掉追哥?那是因为追哥杀了玲姐,让他没了生存下去的意义,连唯一的相依为命的人都没了,作为截掉了双腿的废人阿秋,他活着的意义还在哪里?玲姐没死之前,做鸡也要养活他,那时怎么没见他这么勤奋了,不还是赖活着等死?说Jack和阿秋惺惺相惜?没错,最后表现的确实是这个意思。但是别忘了,如果不是皮哥第二次派杀手追杀Jack,Jack的女友又死了,Jack是不会去报仇的,他也只会在做着苦力的时候,替阿秋叹息一声而已,毕竟他要养活为了救自己被严重烧伤的女友,至于把枪交给已经挂了的秋哥手里,替他开动了扳机做掉追哥,不过就是个顺水人情而已。所以归根结底,杜导想表达的,我猜也就是人性的悲哀,在社会这个组织里,个人的悲哀。作为个体的人来说,始终还是要向现实社会妥协的。于是杜导在一年之后,在《再见阿郎》里,借着刘青云的嘴里说出:“十个大哥,九个坎坷。”不是说黑社会不好混,其实是在说哪一行都不好混。
这事换个角度处理,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了,比如追哥出钱给阿秋看病,给他一笔安家费,让他和玲姐足够生活开支,那么就没有玲姐大闹夜总会以及阿秋狙击他的事情发生了,他只是舍了点钱财,却换来了美名和平安。他没有料到,被逼急了的阿秋,即使没有了腿,也要想办法干掉他。同样的,皮哥也不必派杀手去追杀Jack,因为之前Jack已经说过,你看我不爽,我走就是了,而且Jack已经在泰国底层开始了新的生活,完全没必要因为这个脱离了江湖圈子的人搞这么多事情,别告诉我说,皮哥准备做掉Jack之前不去摸摸他的底。所以说两个大哥的死,也是死在自己手里,把事情做得太绝。
那么再反观Jack和阿秋呢?也有自身的问题。做奴才就要有做奴才的样子。Jack不消说了,表现得太张扬,连下面的小弟都是只认Jack哥不怎么认皮哥。估计阿秋那边也好不到哪里去,玲姐大闹夜总会的时候就说了,“你是吃谁的饭?”连她都认为,追哥现在的手下,以前是跟着阿秋混的。这样明目张胆地向主子伸手,哪个主子能容许?功高盖主的奴才,只有一个下场——年羹尧的下场。不管你多么忠心,只要主子对你起了疑心,你就离倒霉不远了。所以这事也怪不得两位大哥下杀手,你不效忠于我,又跟我这么久,知道我这么多事情,我怎么能放心让你活着?
顺便八卦一下,我个人认为,论城府,阿秋比Jack低很多,阿秋不够Jack稳重,吊儿锒铛的性格随处可见,当然这是小事。就算上酒吧斗硬币那段,也只是儒家所鄙视的“器”而已,不需多谈。但是在大问题上,阿秋就不如Jack看得远,阿秋本来就不该再去找追哥,当时追哥就已经对他放任不管了,这个时候还任由自己的女人去追哥那里大闹,这样只会搞得追哥恼羞成怒,所以玲姐必死。这就等于阿秋亲手送了玲姐的命。再看Jack就很明事理,伤好之后默默地在泰国做苦力,不再过问江湖是非,并且知道了阿秋的处境之后,也只是发了个传真告诉他自己不会再回香港,不愿意牵扯以前的恩怨。所以同样是报仇,Jack的更纯粹一些,阿秋则太现实了些。当然阿秋毕竟是做过大哥的,知道寄人篱下的味道,所以酒吧老板说自己在深圳有间房子,想叫阿秋去避一下时,阿秋没有接话。
同样以阿秋在旅馆阻击皮哥之后这事来看,如果阿秋能像Jack那样,甘愿在底层生活,不再过以前的江湖生活,那么玲姐不会死,他自己也不会死。这样处理到是不会死那么多人,但是对于电影来说,就太平淡无味了。当然我也不是说电影太高于生活,因为生活里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双方因为一些小事不能忍受,愈演愈烈终究酿成悲剧。所以说来说去,还是人心的问题,如何看待恩恩怨怨,成败得失,这是个永远没有答案的争论。而所有的江湖逸事,到最后也就只留下一瓶不知真假的红酒,摆在那间PUB里,被人评论与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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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部电影之后得出的感想:
其一、如果想做主子,要么就有容人的胸襟,能看出来Jack和阿秋只是个人英雄主义惯了,一些小问题不要太在意。要么就虚伪些,既然已经决定踢某个奴才出局,那么就不要把事情做绝,留条后路,以免他将来打击报复自己。
其二、如果做不成主子,那么就不要去做英雄,这个世界就这么简单,不是主子就是奴才,当然也许既是主子又是奴才,但是不管怎么说,只要你有奴才的身份,就一定要时刻记得把主子放在第一位,不管你多么能干,多么忠心,都敌不过主子对你的猜忌。一般来说,奴才是斗不过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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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打分:
黎明:120分,虽说有个片段看上去,他走路的样子太娘,但是丝毫不影响他在本剧体现的头马形象:冷静,沉稳,机智,有着极强的执行能力和大局观。黎明耍起酷来,那也真是相当地酷,个人感觉比刘德华耍得真实多了。
刘青云:120分。截肢之前的风光,截肢之后的落魄,以及为了干掉对手忍辱负重,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刘果然是当之无愧的会演戏——黄秋生曾经说过,他认为就刘青云会演戏。
梁艺玲:120分。演员的最高境界就是,演什么像什么,梁在剧里看,就是一个江湖大嫂,她做到了,而且很出彩。
蒙佳慧:50分。表现太一般,及格都未必,过于羞涩,和梁没法比。也可能是因为戏份太少的原因,总之这个角色塑造得很一般。
杜琪峰:100分。在剧中客串阿秋的大哥追哥,杜以前也是科班出身,而且还在自己的电影里给各位演员示范,演技自然是不用说了。两句出彩的台词:“大家高兴,我高兴……大家高兴,我高兴……”“搞甘?搞甘?”
其他配角不提也罢,戏分太少,再就是酒吧老板也不错,可以打个满分,这也是杜导的御用演员,几乎每部戏都有出现,《暗花》里扮演大声公手下,就是在大声公看场子的中国城电梯里,刘青云揣着枪比画着问他,想查我的底,进来再谈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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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这部电影里的某些细节,秉承,或者说一直体现着杜导对电影的掌控功力,尽管从《放逐》开始,这种玩细节被无限夸大而变了味道。
细节一:秋用红外线瞄准器一直瞄着Jack的头,Jack及手下兄弟均视而不见。因为Jack深知,秋不会在这个时候暗算自己。
细节二:秋和Jack在酒吧外相遇,两人谁也不肯先踩刹车,一定要等到对方先踩。这是试探对手的底细。
细节三:秋没爆Jack的头,Jack自然也不会要他的命,但是一定要惩罚他一下,所以亲自动手砸了秋的家,导致秋恼羞成怒,叫王天林大叔做中间人,和Jack像孩子一样对骂。这段十分精彩,杜导一贯的黑色幽默被玩得淋漓尽致,需要细细琢磨才能大笑出来。
细节四:借玲姐的嘴说出来,Jack和秋,尽管互相欣赏,但是只要站在不同的队伍,就会是终身仇敌,如同《亮剑》里李云龙和楚云飞的那种关系。
细节五:第一遍放《sukiyaki》的时候,Jack和秋风光无限,香车、美人、纸醉金迷,再放这首歌的时候,秋已经沦为乞丐,而那些酒吧歌手,都已经不会唱这首歌了,也暗指秋确实已经过气了。
细节六:当然是全剧最搞笑的那段。秋拿着枪问大师,你猜自己会不会中枪?大师回答:会。然后——嘭,左脚中枪(上次回答不会,结果被Jack打中右脚)。阿秋说:“答对。”
细节七:Jack发现家中情况不对,应该埋伏了杀手,就在楼梯上摆了个瓶子,下面垫着冰,耐心地等待着冰融化之后让瓶子自由滚落到楼梯下,以吸引对手注意力。不愧是做过头马的,那份耐心和头脑,绝对非同常人。
细节八:阿秋先是戴着面罩去垃圾山上练习射击,一次不中,又一次不中,两次下来有些灰心,第三次给自己打气,一枪打倒瓶子。随后在垃圾山上吃东西,这暗示他克服了自己的内心障碍。
细节九:阿秋第一次狙击失败,再次爬到原来的狙击点伏击追哥,半路因为中枪原因体力透支,他以拳砸地,痛恨自己的没用。最终又一次成功地守到了追哥,却再也没能扣下扳机,因为他已经死了。第一次看的时候没看明白,以为他动了恻隐之心或者什么,后来才发现,自己看电影还是不够细,当时阿秋脸上已经有两只苍蝇在爬来爬去,这就代表着,阿秋已经死了。
杜琪峰的侠骨柔情,淋漓尽致展现于此,真男人的一部片子。当然再次对游乃海的编剧拜服,传奇般的故事,两个英雄人物的形象,典型的杜氏枪战华丽效果,最后的一尊红酒和贯穿全剧的一首歌,都是经典。
最后刘青云在天台上凝成塑像的记忆 被我赋予了太多色彩 反复重温 直至那段记忆变得宝石般光彩夺目
黎明帅的我无法正常理解剧情。 电视好悲情。
做小弟就要有做小弟的样子,大佬是狗熊你就要比他更窝囊,你们老是扮酷耍帅逞英雄还不熟读黑帮小弟的自我修养,根本就是要作死嘛。
1.真心英雄背后的女人真够强大;2.英雄之间惺惺相惜;3.枪战场景是典型的杜琪峰风格;4.红酒与西洋老歌,够味!
好不容易找到了杜琪峰这部鲜为人知的佳作!这部黑帮片真是那个时代的经典啊!黎明和刘青云的演绎活灵活现,作为黑社会大哥的棋子,他们因宿命的不公重新认识到现实的残酷,为命运奋起抗争!两位阿嫂的表现也非常深入人心,这种爱放弃了尊严、肉体、甚至生命,生动地把作为大哥女人的奉献精神表现了出来
1、这是一部看男人在树下嘘嘘都能嘘出高潮的电影。2、有枪在手就是神,一尿豪情燃斗魂。英雄无悔伴佳人,情义红酒永留存。
没种的老大+神勇的二把手,忠心耿耿却被背叛,终于在女人这个导火线下重出江湖报仇。让人看了热血贲张的黑帮片。透露着游乃海们对江湖的解读。刘青云的小胡子还是让人感觉不适。梁艺龄在里面的表演让人眼前一亮。
杜琪峰枪战戏风骚的走位是从这部开始的吧?各为其主又惺惺相惜,同样的悲剧命运。掷硬币砸红酒杯较量太骚了,红酒上挂个牌写着Jack哥/秋哥,简直浪漫。配乐很是悲情。黎明真是帅掉渣!!!!
自从《无间道》后才发现,原来四大天王里面最帅最酷也最会演的是黎明。
银河少有的“英雄”题材,色彩调度上也算银河电影中最复杂的一次。影片不到一半,黑帮斗争就已解决,叙事重点便淡出黑帮斗争,留下黑帮框架来不断推动着复仇的发展,最终也转入了复仇路线,同时也深入推进、发展二人的情谊。这叙事结构与《枪火》是相似的,也同样让人想为他们的热血与忠义恩仇敬上一杯
杜氏风格确立前最后一次实验,整体看上去更像吴宇森,不过也有些地方会让人看到老杜偶像梅尔维尔的影子;除此之外,开创性地解决了"如何让黎明看上去很有演技的样子"这一难题也值得大书特书。
堕落天使仍黎明,青云还不到暗花,红酒雪茄杜大炮,片子主要看架势。
英雄的传说,男人与义气。风格化的杜琪峰。红酒与老歌、
这种黎明绝对是最酷帅冷狠情义在心间的best黎明!刘青云西部牛仔的造型,也挺不错的.影片最后他的死实在震撼人心.杜sir就不用在说什么了,希望黎明以后有机会再与杜sir拍片吧.
红酒、雪茄、枪、江湖、老大的女人、博命与复仇,这里讲的是男人情义的极致,义薄云天,简单纯粹,拼了命的决绝。与《枪火》一致的框架和格调,一眼明了的银河印象风格,强大的宿命感。中近镜头推进,炫技过多,吴宇森式的近乎中二地耍帅,颇有西部片老牛仔的性感。但所有摆酷镜头还不如刘青云瞄准最后坐死阳台那一幕,眼泪差点就崩了。7.4
两位男主真的很像古龙人物,惺惺相惜往往来自旗鼓相当的对手;两位女主增加了情感副线,丰盈了故事。
某些构思的确更像吴宇森。但完全没法接受故事的预设:老大位子世袭吗?无耻阴险之外关键还惊慌失措乱开枪,居然还有兄弟愿意跟他混?弱势老大必然会被强二逆袭!无论水浒传的火并王伦或是好莱坞的黑帮经典疤面人。可这条必经路线居然被彻底无视而硬拗成了双恨复仇?
98年的杜琪峰,预感出生入死的兄弟终将被老大抛弃,然后写了一首悲壮的幻想诗——被辜负的终于奋起,被分化的开始联合,了却世间的不仗义,留一瓶传奇的酒给后人试饮。
在一次家庭聚會放過VCD, 大家都看的很入神, 從20到60歲都是, 這部片到底有多好, 這看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