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她的内心是干净的
无论是剧中人物还是剧外观众,贝姬都不是一眼就招人喜欢的人,与此相反,她想爬到上流社会的种种行为令人生厌。初次见面就对艾米利亚的哥哥“施展媚法”献媚,在彼特家担任家庭教师,转身就在其姑妈面前模仿并嘲笑女主人的言行。
讨得姑妈欢心到了伦敦,和罗顿暗生情愫。原本以为是一个贪财富地位,一个贪美貌。哪知双方都动了真情,两人秘密结婚。罗顿上战场前告诉她有多少财产,一一向她交代清楚,甚至穿着旧的军衣离开。万一他遭遇不测,新的好留着给她变卖。
想到上流社会的心太强烈,斯贝恩看中她的美貌,也看穿她的虚荣心。替她还了一笔债,以此为把柄,所以两人独处时他有资格要求她满足自己。沾着斯贝恩的光,靠着自己的能力,和其它贵夫人破冰相处。一曲舞更是赚足了关注的目光,和殿下公开调情却没发现罗顿自行离去。两人负债累累没错,想爬到社会上流也没错,错就错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在玩火,罗顿再贪图财富也容忍不了自己的妻子像舞女一样取悦其他男子。所以,撞见她和斯贝恩独处,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像斯嘉丽一样,她有让人恨的地方,也有让人爱的地方。和罗顿分开之后,她并没有一蹶不振从此消极无感,也没有将错就错和斯贝恩苟合。战事未结束之时,为了照顾情绪低落的艾米利亚,大着肚子的她放弃了回伦敦的唯一机会。多年之后,更是骂醒艾米利亚,帮她找回了都宾,当时她说都宾怎么看我都不要紧,重要的是他爱你,即使都宾对她嗤之以鼻,她仍公正地替他讲话。就这一点,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最后的她混迹于赌场,可我总觉得她的心是干净的。她知道自己的儿子成长成一个绅士,也拥有财富,可她明白她的身份她的地位她的经历与此并不相称,所以她不去找他。所幸她的结局不算太差,经历了那么多,臭名昭著的她和艾米利亚的哥哥在一起,终于欣赏到他们第一次见面讨论的印度之美。这当然归功于艾米利亚,你帮我找回真爱,那么我帮哥哥找到你。
乔治呢,看不上黏在自己身边的艾米利亚,却又接受不了父亲介绍的富有女士施洼兹,觉得他父亲等人的行为都称不上贵族有教养,即使买了头衔也配不上。但真正的他也想通过买头衔抬高自己的身价,不然他就不会在订婚的情况下去见施洼兹,不然他就不会被贝姬的话激怒。他只是用这样的方式告诉自己告诉他人,他是一位绅士。但显然他并不是,真正的绅士不会仅仅因为家庭背景就同意和自己不喜欢的女子订婚,也不会因为未婚妻家道败落而心生鄙夷。
乔治的父亲,为了所谓的财富和头衔让他的儿子在订婚的情况下和别的女士相亲。也难怪乔治会看不起他,商人有了钱就想要地位要头衔要响当当的名号。
而艾米莉亚的不幸其实是她一手造成的,爱乔治爱到失去了自己,过于贪恋乔治,而忽略了一直陪着身边的都宾。到儿子长大成人也还是相信乔治是爱她的,也许她内心很清楚,但她不愿面对不愿接受加上“死无对证”,所以一直活在自己编织的“乔治爱我”谎言里。所以贝姬骂她,她立马接受幡然醒悟。
2 ) 名利是重要的--电影《名利场》2004版
名利是重要的,但不是最重要的。一部作品能被传诵,不是因为名利,而是因为个性。
《名利场》里人各有性。主角们的个性给人印象如此深刻,以致华丽的布景和精致的摄影几乎被人遗忘。十八世纪的作家能写出夏普小姐这样个性鲜明,充满自我意识的角色来,叹。
夏普让人想起一首歌来:I can't deny what I believe.出身低微的她在贵族圈里拳打脚踢试图找到上行通道,这样的努力终其一生都未停止,因为她喜欢的不是名利,而是激情四溢的生活状态,你要她改变,只怕不能。不顾身孕和个人安危,陪好友留在危险的战场,这本不是名利可解,但于她的个性,是常理。
演员威瑟斯旁稍许弱了点。在名利场经历了这么多风雨,夏普的后半段人生应该略有不同。但除了口红颜色和微凸的小腹(演员自己也孕了),很难从她的演技里看到应有的转变。这是年轻演员的通病。
3 ) 面目全非
本来想给三星的,不过被爱奇艺死贱死贱的速度给折磨得抑郁了,两星足够了。
想以电影的方式来快速了解名著真的越来越难了。明明夏普是个很坏很坏的女人,为什么搞得这么深情款款大义凛然充满智慧善良真诚?!还没看到结局就已经不想看下去了。这样拍有意思么?真的没有多大意义。
从一开始看就无法把剧情和英国联系在一起,怎么都像是发生在二十世纪的美国。影片欢快的基调也有点让人出戏的冲动。萨克雷明明是要抨击社会好不好,不要这样煽情励志行不行。
既然从本质上都变了,干嘛不直接换个名字啊。这个名利场的关系到底有多大,我也没觉得这里的世界多浮华。换个温情些励志些的名字呗。不是说改编就被改编的好不好,最起码有些原则啊!要是改编了百分之九十还叫改编,那就真没意思了啊!
4 ) 斯佳丽与夏泼
钱钟书说“道德教训的产生也许正是文学创作的死亡,上帝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次瘟疫或战争,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抱有高尚得一般人实现不了的理想”。如果我们悬置道德,我们会发现这是一部19世纪生活的素描,正体现文学比枯燥的历史更加生动的临摹真相的能力。
夏泼在任何世代里都能找到映照,斯佳丽是这样的,当年47岁守寡带着四个女儿的奶奶也是这
样,现在80岁双目失明的姨妈是这样,我也是这样,67岁想当总统的希拉里是这样,甚至于67岁登基的武则天也是这样,这些女人暂不知谁落了善终。那就是柔弱的身躯里有一颗不那么柔弱的灵魂。
规则的对立面就几乎是不道德。“话语即权力”(福柯),权力却设定道德准则,而道德总是向着平庸者的,正如曹操说有“进取之士未必有行,有行之士未必进取”。在男性主体社会里,那种灵魂不屈,肉身柔弱的矛盾注定要强的夏泼就站在了道德的对立面,人们动辄会说夏泼小姐以美貌和心计钻营,就如斯佳丽把自己嫁给那个本来应该是妹夫的木材商来换取家园的保留。
如果我们换一个入世的角度,夏泼小姐是画家和歌唱家的女儿,美貌与智慧并重,勤奋与机灵兼备,已经是这个世界呈现给当时人们上等的作品了。人类不向往更舒适的生活,文明就不会进步,夏泼小姐向往贵族生活,她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勾当,即使当那个老迈的毕脱爵士来求婚,她没有犹豫就宣布了自己的婚事,她和克劳尔靠自己的社交智慧维持了家庭的贵族生活,最惊艳的是她在勋爵斯丹恩的客厅用自己婉转如莺的歌声征服上流社会,这有什么可指摘的?当然战争在打着,她也没有吝啬把自己的丈夫送上战场,最终还是在她的解释和帮助下让好友艾米利亚和dobbin冰释误会修得今世情缘。连自己的丈夫也称赞她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有能耐的女子,即使我也碰上过几个不错的”。我从来没读原著,写出来的影评仅就电影传达的信息直抒自己的胸意,但我越来越知道在人类普世同情心的底线之上不应再对女人或者武士设立专门的道德门槛。
人性液态的,而当时的社会文化就是那个为之定型的容器,想当贵族的心不只夏泼一人有,享乐的生活更不是她一人所有。她的不高贵,并不能是她个人的道德污点。我敢说的是玛格丽特.米切尔一定看过萨克雷的这部作品了,艾米利亚正和梅兰妮一样,善良而天真,迟钝而平庸,但平庸者得到奖赏,聪明者得到苦难,仿佛人类的宿命。那些“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诗人常常贫穷得卧轨了,那些开创一个计算机时代的人吃毒苹果死去了,那些杀了儿子孝敬母亲以伤害生命去谋取道德才是最大的不道德。夏泼比之斯佳丽的不幸在于后者有人爱,夏泼没有人爱了,混迹赌场。
5 ) 英伦乱世佳人
第一次认识瑞茜•威瑟斯朋是在极具好莱坞商业气味的《律政俏佳人》系列影片中。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国甜心吧哈福大学和肃穆的法庭搅得活色生香。之后看了她演的《宛如天堂》(like in heaven),《情归阿拉巴马》(Sweet Home Alabama),题材相近,剧情俗套,同样是青春爱情片,俊男美女,轻松浪漫,对她的印象也就局限于此了。
后来看到她拿到了奥斯卡奖,很是佩服,开始留心起来。搜到了《名利场》(Vanity Fair),忍不住看了。大概是先入为主,这个金发碧眼的典型美国甜姐穿上紧身英式曳地长裙,满口不是那么地道的伦敦腔,还真是让我适应了好一会儿。
她的演技不能算差,似乎都摆脱不了《律政》中的影子,稍显生硬的英式口音大概是最大的败笔了。连其中扮演她的儿子的小演员都比她说的地道。
但是总体来说,影片对蓓基这个人物的塑造还算比较成功,我觉得除了瑞茜的努力之外,跟影片广阔的视角和丰富的人物形象是分不开的。
及至看完全部,不知不觉地联想到《乱世佳人》里那个高傲、坚强、聪慧、自负的郝思嘉,他们同样有着傲人的美貌和过人的机警,同样经历过颠沛流离的生活,同样面临过生存的考验,同样用自己孱弱但坚强的身心一肩扛起亲人和自己的全部生活。不屈于命运的安排,积极强韧地创造着自己的人生。
6 ) 名利场
先讲原著,名著就是名著,黑莲花和白莲花的双女主设定在现在看来,一点都不过时。
女主蓓基非常有意思,就是女版的漂亮朋友杜罗瓦,她是穷人家的女儿,尝过贫穷的滋味,所以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走小道钻后门,飞上高枝,她的性格狡猾奸诈、邪恶自私、虚伪放荡、她道德败坏、诡计多端,妥妥的一朵黑莲花。
另一个女主艾米利亚是富家女,是一个恋爱脑白莲花,一辈子爱着一个不爱自己的丈夫乔治(乔治喜欢拈花惹草,还打算跟蓓基私奔),她家破产是她公公干的好事,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爱她丈夫。她丈夫战死了,她还一门心思地带着儿子守寡。
艾米利亚有一个爱她至深的骑士型守护者杜宾,杜宾是痴心男子的典范,一心一意守护艾米利亚,爱着艾米利亚,几十年如一日。
作者写得非常讽刺的地方是蓓基促成艾米利亚和杜宾有情人终成眷属时,杜宾对艾米利亚的骑士式爱情却消亡了,就像火焰熄灭一样。
其实奉献式的爱情真正得到满足的人,是奉献者自己,并不是被他奉献的女神。
回到电影,改动太多了,人物方面把黑莲花的蓓基刻画得正派且有情有义(原著中,蓓基什么人也不爱,甚至包括同她命运相联的男人。每个人都是为她而设的阶梯,沿着这种阶梯她可以步步高升,既有钱,又有势。一旦她不再需要这个人了,她会毫不顾虑地将他一脚踢开),最后还恋爱脑了一把。
电影里把名利场的周旋上升刻画成蓓基成功当舞女,这……原著又不是百乐门风云,而是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啊。
我觉得改编得挺失败。
优点是电影的画面挺美。。。
名著改编,最基本的一项:尊重原著,很多改编电影都做不到。既然编剧这么有表达欲和创新欲,可以自己去写原创剧本,何苦糟蹋名著。
你们这些英国 什么贵族什么的,通通去死
萨克雷。
相比书里野心勃勃的女主,更喜欢电影里的Rebecca,她聪明,坚强,讲义气,她勇于追求爱情和自己想要的生活,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虽然对Witherspoon的颜一直都欣赏不来,但她演技真心好。此片居然还有妖男Jonathan Meyers,小惊喜了一下。
Quite pathetic
RG那时好嫩,此片萌男一堆。。
古装剧“老三套”:女主角的贫穷、男主角的地位、一天一变的蓬蓬裙。所谓臭名昭著的女人,不过是浮华名利场的一面镜子,你说她丑恶,是因为丑恶站在她面前。
原著还未拜读,但电影塑造的贝姬无论如何都担不上"坏女人"三个字。这是个值得让人倾心的女子,理智聪明满腹经纶多才多艺勇敢洒脱重情重义。她是爱罗顿的,罗顿亦是,无论结果如何,他们值得彼此。
百转千回的人生啊
这样坚强,乐观,生命力顽强,不怕伤害的女人,应该得到好的人生。爱与善良并不只在淑女和贞洁名下。
红与黑的女子版
浮华有余,讽刺不足,结尾大团圆是致命败笔。
Becky Sharp被塑造得过于可爱,野心不足,丑陋不够;结尾更是狗血,硬把一个讽刺小说改成了爱情喜剧大团圆,外加殖民地人民的热烈欢迎。唯一值得称道的是几位主演的表现和美轮美奂的戏服。
印度的元素加得很怪。7 out of 10
女主角的表演真的是上乘,但是我很是受不了导演,貌似是印度裔的.但你导演是印度的我当然不反对,可你也不用再影片中处处表现出来吧……就好像由李安来拍断背也不用让Jake和Heath穿上唐装一样.
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又让我认识到那没什么意义。
小乔打酱油
实在讨厌Reese Witherspoon.三颗星全给ROB的三分钟!
剧本其实蛮不错的但翻拍的很一般。演员倒都蛮靓。威瑟斯彭古装并不太合适还是爱玛小姐漂亮男配们都很眼熟。应该看看更好版本。
唔怪得甘少源,原来都唔系甘好睇
把Jonathan Rhys-Meyers和Reese Witherspoon 这么俩人去掉我会打4星的~看98版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