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剪得乱,勉强能自圆其说
十五年前,为了给心脏病发奄奄一息的女儿筹集手术费用,韩哲一通物色后,绑架了单亲家庭出身的小女孩西珍(不作详细调查吗?单亲妈妈抚养孩子,经济条件应该不宽裕吧)。西珍母亲报警后,警方指示她用假币支付赎金,以便追踪假币的流向,追踪绑匪。然而,狡猾的韩哲早就看穿了这一切。他警告西珍母亲不要耍花招,要想孩子平安,要听自己的指示,不再跟警方合作,带上钱独自去某个地方跟自己接头。因为警方的官僚主义,西珍妈妈获得机会独自驾车跟韩哲进行交易。
韩哲的行事动机,就是为了自家孩子。不管是15年的绑架案,还是15年配合西珍妈妈的表演,都是如此。按照他的说法,要不是西珍一直逃跑,他本没打算杀死西珍。对于这种说法,我是不相信的,这个人物,怎么都洗不白。为了自家的孩子,就可以绑架别人的孩子。自己失去孩子了痛苦,别人失去孩子就不痛苦吗?这种反社会人格,最善于说谎。西珍已经看到他的长相,就凭这一点他也会撕票。
总之,因为现场一些意外,韩哲拿到钱后顺利逃脱。15年追诉期马上就要结束,警方没有什么进展,深感内疚的吴青浩警官,因为这件案子跟上司闹得很不愉快,辞职。
然而,西珍妈妈这些年一直没有放弃努力。通过一把银行搞活动的赠伞,用最笨的方法,一一排除,作了大量工作后,她最终还是找到了真凶韩哲。通过暗中观察,了解了韩哲的家庭,设计将他年幼的外孙女绑架。然后,进行了一系列要挟,让他用15年前的方法重新作案,假装自己绑架了外孙女...准备用这种办法将他送进监狱。
这部影片,其实还是有很多漏洞的,西珍妈妈、韩哲都是普通人,又不是职业罪犯。他们到底是怎么学会这些犯罪手法,还能确保完美实施的?韩哲至少五十多岁的老人,体力怎么这么好?钻铁轨,飞速爬行什么的,都很溜。韩国是全民兵役国家,难道这位老哥是特种兵退役,并且退伍不褪色,状态保持很好。以至于拉面馆里,面对两个警察的围堵,能够抓住时机一跃而走,顺利逃脱。
另外,光天化日之下,韩哲一身黑,长得又丑,走在路上不知道有多扎眼,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犯罪分子吗?
总之,圆得还算不错。虽然剪辑有些乱,但基本上条理还算清晰。而且,惊悚元素用得也不错。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长期有个不怀好意的人盯着你的家庭,了解家庭成员的一举一动,简直细思极恐。比如,西珍妈妈抱走小女孩那段,先后用几个电话进行骚扰。很明显,她知道家里面当时只有韩哲一个人,也是个可怕的女人。还有一个地方也挺吓人,录音机播放“哈拉布机”...
2 ) 看我能不能解释下大家提到的几个bug
1、只要小女孩告诉她妈妈,是个奇怪的阿姨,不是自己的外公带走自己的就行啦。
小女孩告诉妈妈是阿姨绑架的自己,而阿姨(或吴警察)也会告诉小春妈妈15年前的真相,小春妈也可以找自己父亲确认,之后只能默认外公坐牢。不然怎样?把可怜的西珍妈妈抓进去,并承认外公15年前绑架并过失杀人?
2、外公难道就没有觉得这件事情是针对他十五年前做的事情的么?
知道又能怎么样,告诉警察就能确保救活小春吗,说不定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把15年前自己犯罪也供出去,又害死小春,所以直接交赎金最合适。
3、外公不见了,警察没管。
我感觉不算多大的bug,非得插一段警察找外公没找着?西珍妈妈控制外公时肯定不会让外公大摇大摆走大街的。
4、绑架小男孩是谁?
15年前的外公,小男孩没绑成,改绑了西珍。
第一次写长评论,多多包涵
3 ) 简析本片涉及的法律问题
笔者没有研究过韩国刑法,所以以我国现行刑法为蓝本分析,但其实,公法的法理已经为各国所共识
一、追诉时效
相关法条: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韩哲15年前的行为绑架罪无疑,且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达到死刑,根据87条,20年的追诉时效,注意,该条第4款有一个兜底条款,那就是“认为必须追诉的“,何为认为?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定情形,也就是说,只要控方认为有必要,且得到最高检的批准,时效条款就不予适用,各位认为咬牙切齿的警察们会不会认为有必要呢?
且慢,再看看88条,”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如果你干的事被警察发现了,追诉条款根本不适用。结合本片情节,吴警官都已经追查了15年了,你觉得人家立案了没?所以在这个故事里,压根就没有追诉时效适用的空间。
最后,89条的规定,意思是只要你在追诉期内犯了其他刑事案件,即使是小偷小摸,你之前的绑架罪的追诉时效要重新计算
所以,韩哲怎么才能因为诉讼时效不被追究?
大概情形是这样:他绑架了孩子,结果孩子他妈一直没发现,或者发现了一直没报警,结果20年过去了,韩哲也一直没暴露,这样,理论会上他就不用被追诉了,为什么说是理论上呢?因为别忘了,控方还有一个”认为必要时,可报批追诉“的杀手锏
好多人动不动就说过20年就彻底没办法了,你们这是对法律多没有信心啊!
二、孩子的话
相关法条:
《法院执行解释》
第五十七条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本片的一个明显漏洞,很多人都提到了,就是15年后被复仇母亲绑架的女孩(韩哲的孙女),在被绑架过程中是完全看到犯罪人的,回家后只要告诉父母这一点,就可以洗清爷爷的嫌疑。
这一点毋庸置疑,有人反驳:”没什么漏洞,儿童证词不可取证,所以小孩说不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
我去!!!!!!!!!!!!!!!!!!!!!!!!!!!!
体育老师教你的法律吗!!!!!
还这么信誓旦旦!!!!!
首先,小姑娘告诉家里人谁把她带走这个行为,首先就不是证人作证,而是被害人陈述,其本身具有独立证明价值。
其次,作证在我国法律中是一种义务,它对案件真相的还原价值极高,法律不可能简单的因为年龄的原因就放弃一个接近真相的机会。
一个人是否具有证人资格,需要根据目击者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具体案情来综合分析。比如说一个7岁的小孩,他可能无法在一个金融诈骗犯罪中作为证人,因为他无法理解自己看到的东西,但是他完全可以在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中准确的描述犯罪人朝受害人开了一枪。这样的证言不但是证据,甚至还可能是一个足以定案的直接证据。
在本片的第二个案件中,韩哲的孙女又不是智障,对于谁把她带走这个事实,当然可以清楚的描述。
三、复仇母亲逃脱法律制裁
影片的最后,以韩哲顶罪而结束,这里需要明确一个观点:母亲的脱罪是法律的失败。无论动机多么无辜,原因多么悲痛,犯罪就是犯罪。
暂时就想起这么多,根据回复再补充吧
4 ) 爱有多重,人性又有多重。
西珍妈妈这辈子都不会原谅犯人,但至少她在最后抱住大树的一刻原谅了自己。
说真的是让人很难过很难过的故事,哪怕到最后都没有欣慰。我看着小春轻轻摸西珍妈妈的头,耳边却还响着桥上撕裂的喊声。十五年前开始一辈子都放不下的罪孽,苦痛地过着失去孩子的余生,你说要她释怀忘记,怎么可能办得到。所以她尝尽了苦用尽了办法找到犯人,以牙还牙地让对方感同身受,只是有一点不同。十五年前犯人在黑压压的树林里,从小箱子里抱出西珍。十五年后西珍妈妈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和小春面对面坐着微笑。
每个人都有情感,却不是每个人都有人性。
犯人爱自己的孩子大过一切,却在决定实施绑架的一刹那失去了作为人的本性。西珍妈妈穷尽了半生只为复仇,却在得到孩子之后像妈妈一样温柔地疼爱。
比起看到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我更愿意看到西珍妈妈最终释怀的一幕。她平静地拿着花走在去看望西珍的路上,太阳从身后照着,鸟叫声,树叶声,全片从未如此平静。感恩最终至少是一个让观众放心的结局。
金相庆严正花比起从前演技都莫名其妙大大地提高了,特别是从此我完全对严正花改观。当初一个晚上百无聊赖跳着看完魔女的恋爱感叹怎么还会有这样的角色给这样的演员,微微的整形后遗症脸加上浮躁夸张的演技,看完即删心情也并不愉快。可是这次我却真的看到了严正花脱离狗血偶像剧后本身的样子,好演技,好情感,还有动人的影响力。其实就算曾经是歌手出道又怎样,就算经历大大小小整形又怎样,至少人家以演员活动的现在并没有愧对她的身份。是演员,演好戏,就是值得称赞的。
不知道为什么名气不响,但是是我近期看过最好的悬疑片之一。
5 ) 漫长的复仇---韩国犯罪片拍摄规律初探
韩国电影在犯罪题材上,已经形成了一条生产流水线,别管具体犯罪是什么,骨架都差不离,特长是将视角投放到个体上去,通过犯罪案件中警察、受害人各自的表现,深入挖掘人性,在人为受害人扼腕的时候,也对高明冷血的罪犯恨的咬牙切齿。可能杀人回忆播出时,罪犯也在某个阴暗角落观看自己的杰作。
犯罪背景往往设置在某个看似民风淳朴的村镇,不是处处车水马龙,警力也相对层次不高,以粗俗大叔为主,中午吃碗炸酱面了事,基本没有整容脸。受害人方面往往是一位或多位年轻女性,抑或是幼童。说实话假如大老爷们被咔嚓了,显然没有妹纸被奸杀后弃尸荒野凄凉,咱们国内著名的小百合碎尸案,国外著名的黑色大丽花案,绿河杀手案,受害人都是年轻女性。一来她们有色,二来她们无力。且犯罪分子多为生活中的loser,幼年起就处于不招人待见的社会地位,也没几个姑娘正眼瞧他们,这致使他们心理扭曲,原本本应通过正常社交得到认可的需求通过虐杀被囚女性得到满足。暴力色情不分家呦~案件多位恶性奸杀,或手段残忍,或连环杀人。抑或绑架幼童,最终或找到尸骸,或自此人间蒸发。而且案件跨度较长,诉讼时效多长,一部电影就可以追溯多长。
受害人假如是年轻的女子,那么拍摄重点将锁定在警察身上,这里需要至少三名警察鞍前马后扑腾,或戏份相当,采用四两拨千斤方式点出各自性格特征,或突出一人重点刻画。韩国犯罪片里的警察通常都给人一种跑断腿、磨破嘴、昏天黑地忙的像鬼的屌丝印象。他们和韩剧里西装革履检察官形象大为迥异,能有几身换洗衣服就不错了,眼袋下垂,不修边幅,皮肤通常较为黝黑,显然是长期在田间地头展开工作,虽然言语粗鲁,但工作热情非常高。在前后十几年的未破悬案里,他们像个真正的人民公仆,日夜惦记,未破案件变成一块心病,让他们随时都能青筋暴,拍案而起(而且通常是拍领导的桌子)。他们体力惊人、毅力惊人,让人纳闷为什么如此敬业,十多年过去了,还没混上一官半职。
受害人假如是幼童,那么拍摄重点需要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了,一方面是受害人家属:这里通常是年轻妈妈,一双泪眼,一把哭嗓,分分钟让观众体验什么叫肝肠寸断,遭受重创的女人宛如受伤的母狼,战斗力完爆警察局所有警员,哪怕她不吃不喝不眠不休都能追查下去,她能十年磨一剑,忍住一口恶气,清算了对手。要的就是这股绵里藏针的狠劲。另一方面是警察,他们的表现除了如前所述之外,还要充分展示面对受害人家属的愧疚、责任,但是哪怕孤男寡女,却从没有过一对因破案走到一起的。明明是风雨同舟之情啊!
狡猾的犯罪分子则永远是藏头露尾,大白天的也爱穿的一身黑,戴个鸭舌帽,难道这种低调的打扮不是反而无比夸张吗?好像衣服上贴了:我是坏人这样的标记。。。他们可能全片都只给观众留下一个黑乎乎的身影,比如杀人回忆,或者直到案件最后,才露出庐山真面目比如我是杀人犯,或者从头到尾,他就是一个象形符号,比如放学后,总之大隐隐于市的功夫,没人比得过他们。恰如杀人回忆里疑似见过凶手的小女孩那句:就是个普通人的样子。
片子偏爱用冗长追击镜头,巷道穿梭战、闹市追击战,离罪犯只有一个身长,但就是抓不到,眼见煮熟的鸭子飞了,令观众急的拍大腿。这种与罪犯擦肩而过的情景已经数度遇过,以至于看到本片里的擦肩戏码就知道又是导演在犯“没图还要说个pennis”的毛病了。
与欧美注重血腥残忍犯罪情节的重点不同,韩国犯罪片与亚洲恐怖片风格保持一致:抓住人心脆弱点,然后狠狠捅过去:至亲被害后生者绝望、道德与法律难以两全的困境、伦理的失格,让人既为丧心病狂的罪犯气的跳脚,又为苟活于世的家属黯然销魂,哪怕是不能释怀的警察叔叔,都那么的牵动人心。
6 ) 还欠些火候
不得不说韩国电影已经快超越日本,走在亚洲前列。但是相对于日本电影的逻辑性,韩国的电影在逻辑上显得有些混乱。
大爱韩国的悬疑片,就我而言,甚至感觉任何国家无法媲美。它有它独特的调调,正中我的口味。正如此片,设下两处悬疑,第一个犯罪入网时当时已经很诧异了,但导演还是没那么容易放过观众,另一个犯罪的揭晓又让大家目瞪口呆。原来。。。这一切一切的惊讶,都是我爱上韩国悬疑片的理由。
回到电影本身。亲情,是这世界上最宝贵的物价之宝。特别对于父亲母亲而言,自己的孩子比任何一件东西都要宝贵。抱着女儿的尸体,严正花撕心裂肺地哭了,我也任凭止不住的泪水模糊双眼。
“你结婚了吗?你有养过孩子吗?孩子生病了,快要死去了,你有过这样的孩子吗?小脸都青了,整晚呻吟睡不着,我去束手无策,我只能这样看着她。你能理解吗?”是的,原本应该同情的对象却把自己无法忍受的同样加害复制到他人身上,如果有良心,会这样做吗?小人物组成错综复杂的社会,有些人过的起起伏伏,有些则平平淡淡,究竟如何能使生活安定,怎样去平衡心态成了关键。在此也不想评述太多,我也是个小人物,无法解析大道理。只能说换位思考,或许能豁然开朗吧!
电影最后,女主角要为小女孩拍照,意识中却看见了女儿,跪地痛哭起来,女儿轻轻抚摸妈妈的头,导演想表达她得到了宽恕吧。
以暴制暴的完美诠释。
2019年《误杀》→ 2013年《蒙太奇》。个人感觉《误杀》有个细节比《较量》《误杀瞒天记》更为严谨,就是「男主去开车时戴手套以防在车上留下指纹」,如今看来可能有受《蒙太奇》启发。《蒙太奇》最后「为了家人,所以不择手段」的点题与同是2013年的电影《较量》异曲同工,挺巧。另外,这部有“复仇”感觉的电影还让我联想起《告白》。通过交叉蒙太奇将不同时空的故事线来回剪辑营造出的悬疑效果值得赞扬,不过有些担心“女孩”回家跟父母道明“绑架她的人另有其人”会导致男女主角的所作所为前功尽弃。
拍得一般。可人家原名叫《蒙太奇》,是哪位大师给翻译个名《抓住那个家伙》——喂这明明是所有犯罪片的名字好不好!
哎呀当然回头一想会有很多漏洞且不太合理,但真的好会编呀!!严正花的脸……让人好担心……
大爷你跑的也太快了,钙片没少吃吧
加害者和被害者身份的完美置换,捍卫正义者最终却只能通过非正义手段来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绝对是今年目前为止看过最好的韩国电影,没有之一。
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棒国电影太惊人了,这批70后小导演的处女作一个比一个猛啊!!编得也好,配乐、镜头、电影语言什么的都好凶残。一生推啊一生推!
韩国现在类型片拍得真是好,剧情结构错综复杂,还能拍得流畅自如,真是越来越滋润了。一个破不掉的儿童绑架案,到真相大白罪犯彻底认罪伏法,居然能够反转两遍剧情,令我叹为观止。
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没有人能全心而退,补充个细节,爷爷最开始没有报警而是选择说:听绑匪的话孩子就一定能回来! 这个细节大家感受 细细体会下。
剧情反转的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编剧,导演水平不错,演员也给力,很好看的一个故事!
结构架得妙。反转又反转也是下了心思。把追诉期这个韩国犯罪题材里的老梗玩得花样翻新。但小女孩看到了犯人,这种洞能不能再补补?这种程度的绑架15年抓不到也需要点解释才行。严正花演技是好的,可惜脸太出戏,说是丧女15载的苦母没有说服力,特写尤其。
编剧太牛掰了,幸好看片前没被剧透
电影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但是有两个大bug,一个就是爷爷最开始失踪了没人发现的。第二个就是凶手的目标那么明确了为什么还要有一个黑衣人抓别家小男孩的片段,纯粹是为了误导观众的嘛。
用剪辑打乱时间线增加了故事的曲折性,但始终免不了炫技取巧的意思。韩国的悬疑罪案片太成功了,这部只能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btw原来“杀人回忆”都已经过去10年了,主演一点没变~
导演意图是好的,但是驾驭的有点混乱。而且那个老头假扮军人逃跑的场面,俨然像个训练有素的年轻小伙子,哪像老头啊,不符合逻辑。
金相庆的演技还是不错的,就是长得太主旋律了,感觉随时会说出:“你们犯罪分子这么凶残,党和人民知道吗?”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了初中时第一次读日式悬疑的感觉.
看到最后,忍了很久的眼泪还是掉下来了。唉,套句韩剧常用的台词:“你让我痛苦,我要让你的眼睛流血泪。” 在法律无法追究凶手的情况下,我依然坚持以暴制暴以牙还牙的正确性,法律无法给我们公正,我们用血用一切都要跟你同归于尽。
韩国这种绑架小孩题材的电影蛮多的,所以看前面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蛋四,作为一部终于有结局的,它还是shock到了我。。编剧好牛逼,必须五星好评(喜欢的可以去看一下“孩子们”跟“那家伙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