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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我同行1986

剧情片美国1986

主演:瑞凡·菲尼克斯,威尔·惠顿,科里·费尔德曼,杰瑞·奥康奈尔,约翰·库萨克,理查德·德莱福斯,基弗·萨瑟兰

导演:罗伯·莱纳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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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24 12:31

详细剧情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电影。著名作家戈迪(理查德•德莱福斯 Richard Dreyfuss 饰)回忆起他12岁时的一次冒险活动:当时,年少的戈迪(威尔•惠顿 Wil Wheaton 饰)与他的三个小伙伴克里斯(瑞凡•菲尼克斯 River Phoenix 饰)、泰迪(科里•费尔德曼 Corey Feldman 饰)和维恩为了当一回“英雄”去河的对岸的森林里寻找一具12岁男孩的尸体。
  4个少年家庭各有问题,他们都有自己的心事。在旅程中每个人的性格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四个男孩性格中的软弱和坚强,在闪火车,翻铁门,越森林等一系列的行动中被最大限度的放大;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1987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1987年奥斯卡奖最佳编剧提名

 长篇影评

 1 ) 直到你曾伴我同行

一开始我以为这又是美国励志片,因为出来倒叙的是一个得志中年男子(某知名作家),音乐怀旧又温柔。谁知道5分钟后气氛变了:喂,你知道吗?树林里发现了那个男孩的尸体。

主线也很像惊悚剧:四个男孩一起远足去河对岸的森林里寻找一具尸体,找到后他们或许能上电视、出大名。他们沿铁轨步行,一路险象迭生。电影不时透出一种紧张感,可每次我以为转角会遇害时它总是轻轻荡开,或者展开了分支。至始至终它都维持着在关键处戛然而止的微妙节奏,同时穿插着四个男孩各自的家庭故事和内心戏。渐渐我忘了类型问题,也忘了旅程的目的,因为节外生枝间四个小孩开始靠近我。

如果在生活里遇到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我不会过多留意他们,倒是有可能被冒犯,因为他们正准备进入青春期。青春期的讨厌不在于学大人抽烟、爆粗,或比赛谁把下流话讲得更下流。借用村上春树的话,他们叫人难受是因为他们还“不协调”。

克里斯来自全镇公认的流氓家庭。他斜叼着烟打扑克,卷起脏T恤显出开始发育的手臂,和伙伴在一起时粗鲁、推推搡搡。

泰迪有一个疯子爸爸,曾经把他的头摁到火炉旁,从此他有了一只焦耳朵。他有时会失去控制地笑,对外宣称他爸参加过诺曼底登陆,谁说他爸疯他就疯了一样去跟那人打架。

韦恩是一般所说的笨小孩,胖胖的,说话颠三倒四。

戈迪则是那位将来的知名作家、故事的叙述者。他文静好深思,哥哥是足球好手但意外身亡,悲痛的父母爱长子过于幼儿,从此加倍冷落他,以至他只能在梦里反复咀嚼一句不敢直说的话:如果死的是你就好了。

这些情节并不新鲜,不算最惨,电影也没有正面着墨。四个小孩为着一个(长大后看会觉得)可笑的理由,打打闹闹、嘟嘟囔囔地朝森林进发。路上无非是遇到了恶狗或在铁轨上与火车狭路相逢。可不知道为什么,那片消失在开头的伤感音乐,渐渐以某种无声的方式流淌在他们的表情里,使他们从路上随处可见的愣小子里被分别出来。当垃圾场的男人宣告泰迪必定也是疯子,因为他爸正在精神病院时,我看着他发狂地扑到铁丝网上,看着平时对什么都不在意的他突然呜呜地哭,看着伙伴们以“谁也不能否认你爸参加过诺曼底登陆”来安慰他,而他生气地大叫:“忘了它!”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些孩子身上会有这种味道,那是一种混沌的敏感、粗糙的尖锐。因为他们还来不及。他们还来不及消化这加在他们身上的伤害。他们还来不及去体味它的残酷。

他们只能从眼看着撞过来的火车跟前纵身一跃,扑到旁边的泥地上,惊魂甫定便夸张地哈哈大笑。便利店老板对戈迪念叨他哥的出色,却不知道那位哥哥是家里唯一疼爱他的人。他们露营时戈迪被恶梦惊醒,挥不去“死的是你就好了”这句话,克里斯只能笨拙地抱住他的肩头。克里斯偷了学校的150元,自首时钱被女老师拿去买了漂亮衣裙。没有人想要问一句:“钱(真)是你拿的吗?”如果嫌疑人是出身良好的孩子则不一样。“我不在乎这些,我只是没想到一位老师竟然会……”人高马大的他哭起来变得好小。

于是两个男孩握紧手枪依偎在一起,聆听黑暗深处郊狼的吼叫。枪对付狼是有用的,就像它是所有冒险主线的必须,可也总有太多的节外生枝越过了一把枪的力量。

如果不是借着故事,我可能没什么机会认识12岁的男孩。说故事的人真是拥有了不得的特权,可以行走在角色身畔。但特权也伴随着负担。你不能随心所欲地讲,仅仅因为某些事是好的,某些是坏的;你也不能强行把火车推出铁轨,或故意让谁被撞得血肉横飞;你不能让一个恶人死或是叫冷酷的父母回心转意,虽然那样会大快人心。在一个故事里,小孩多半只能自己跑,有时就这么死掉。这种时候我多希望我有一把枪,它远比笔来得干脆。

讲故事显得懦弱,因为它仅仅是某种stand by me,甚至不能设定自己的类型。有时你伴随角色进入励志的节奏,譬如戈迪有写作之才,而他爸只觉得踢球是个事儿。你真心急啊——恨不得把戈迪摁到书桌上,或把他爸摁到火炉旁。有时惊悚的来了,坏人拔出小刀。你不能扑过去挡刀,也不能把他赶走。你只能咬牙,握拳,屏息。你永远也不能告诉一个故事它当怎样行,反过来,是它告诉你。会有太多的节外生枝临到你,触动你,却迟迟不给一个交代,让习惯肥皂剧的观众抓狂。

可是如果你不走开,如果你能耐住性子不说:“青春期的小鬼就是讨厌!”如果你听凭它走近你,并且你愿意伴随它而行,哪怕只有短短的120分钟,你会发现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你不能做什么,也改变不了什么,可是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你没有获得更多的知识,也没有变得更高尚,可是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

在某一刻,你突然惊觉你认识了好多12岁的男孩,里面居然有你。这就是故事。除非你曾stand by,你无法说你认识,可同行是难的。

镇上没有人一个了解克里斯,其实拥有多么宽厚的心肠。泰迪渴望重写自己父亲的一生,把烧掉儿子耳朵的疯狂,转化为诺曼底海岸上荣耀的疯狂。戈迪的父亲若好好听戈迪讲故事,像他哥哥和小伙伴们听过那样,就不会失去一个儿子的同时又失去另一个。同样地,当我因为和这四个小男孩比较熟,而忍不住要痛恨那些欺负他们的混混、想要去责备他们的父母时,我也突然意识到我并未伴他们同行。

《如何阅读一本书》里谈到,除非你体验到角色所经历的,否则不要在故事的开头评判他们。我所不擅长的,并不只是阅读一本书而已。

因此好故事大有力量。它会温柔地劝诱、有时则是刚猛地强迫你进入聆听的位置。耶稣说,若有人强逼你陪他走一里路,你就陪他走二里。同行二里后你多半会找到顺服的理由。我想这是一道爱的诫命,免得我们因为短视、心急和被肥皂剧败坏了胃口而错失了彼此的生命。

我喜欢影片开始时那片背景音乐,我喜欢它始终流淌在孩子们的眼睛里。我喜欢它的理解和温柔。我再不随便说“青春期的男生最讨厌”了。

 2 ) “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电影。纯粹的友谊,童年的依偎,好奇与冒险,新鲜感,未知,旅途,夏季,烟与脏话,泥地,不堪与争执,闪火车,踩铁轨,支持与支撑,夜间的促膝长谈,眼泪,笑容灿烂,信心,鼓励。离去,散场,背影。过客。

有些朋友最后也渐渐沦为了点头之交,而我们在各自的轨道上,继续形单影只地走,没有了害怕火车经过的紧张,也没有了在身旁响起的歌声萦绕,有的只是漫无目的且杂草不生的小路,带我们通往不知何时才是终点的远方。

怀念的并不仅仅是他,而是每一个你。那个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在泥地里打滚的夏天,和夜里轮班换岗时,你低声向我展露秘密时的侧脸。那时,恨不得让每一件发生的微小事情都显得惊天动地,这样才不会遗忘掉。可后来,再轰动的事情,都好像不值一提了,只因为我们已经毫无关系,只能在彼此的记忆里,找回一丝思念的回音,以此通讯。

 3 ) 那个曾经的玩伴永远去了

《伴我同行》是一部关于成长的影片。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小说《尸体》,曾经荣获1987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1987年奥斯卡奖最佳编剧提名。讲述了日后成为作家的戈迪在12岁时与三个死党克里斯、泰迪、维恩一起,沿铁路去寻找一具同龄男孩尸体的故事。一路上,他们躲过狼犬追逐,在铁桥上险遭火车追撞,陷入布满水蛭的森林沼泽……
  那是非常普通的一天,一则《克里斯律师在餐厅劝架不成反遭杀害》的报纸新闻出现在作家戈迪的面前。这个场景,就如《天堂电影院》里的萨尔瓦托听到姜卡尔多小镇打来的电话一般,唤醒了已被尘封的岁月中浓郁的温暖与怅然。镜头一再逼近,戈迪陷入无限的回忆之中......身边有两个小孩骑车并肩经过,戈迪仿佛看到了十二岁时与好友克里斯在一起的自己......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却恍如昨日。
  面对逝去的青春以及青春岁月中永远离开的人,我们始终充满梦想。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生活在一切未及就绪时一往向前。曾经被时间狡猾的静谧所骗,认定长大只是一个太过遥远而又极不现实的说法。恍然一瞬间,发现自己已然长大成人,穿梭于高楼大厦之间,找寻自己的航线。恰如生来如此。
  在戈迪的回忆里,十二岁那年的他们,疯狂而快乐,单纯而脆弱。香气肆溢的时光里,戈迪他们抽烟、玩扑克、吹牛、爬铁门、讨论女人的胸部...... 能找到低级恶心的新字眼来调侃朋友的母亲,是件有面子的事情。树上的小木屋是他们的窝,还设有敲门暗号。
  这是性格迥异的四个孩子。优秀的哥哥意外死亡,戈迪长期被父母冷漠。在爸爸偏执的看法里,戈迪的朋友是“一个小偷,两个傻瓜”,而戈迪并不这么认为。
  这样的四个小孩,为了当“英雄”,他们踏上了寻找尸体的旅程,相伴长途跋涉……单纯明亮的心与结伴而行的行程让人羡慕。
  在儿时的世界中,友谊的重要性仅次于家庭,有时甚至重于家庭。途经垃圾场,那一刻,四个小孩应有尽有,因为他们发现了自己,而且知道要做什么。那是种奇怪的感觉。即使前面的路很远,充满未知的危险,被垃圾场主人的狗咬,被火车差点撞到,被水蛭咬……但他们都会继续前行……
  克里斯说:“我永远也无法离开这个地方?”。家庭背景给了他太沉重的压力。他想要逃离。人生最大的不堪,是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他是幸运的,戈迪告诉他:“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也许,他的是有力量,但这句话让他更加坚定。
  戈迪很会讲故事。因为被父母忽视,他觉得自己成不了器。克里斯生气的对戈迪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是你的爸爸。……小孩子没有人看着,就会糟蹋东西。”这样的场景,让人动容。只有克里斯清楚,哪里才是戈迪的航线。记忆中,也曾有人就这么冲我们沉睡消极的心志敲过警钟啊!
  转眼,克里斯通过努力考上大学,当上了律师。听说维恩后来在农场开起重机。泰迪一直想参军,因为视力和耳力问题未能如愿。入过一阵牢,现在打零工。戈迪终于成为了作家。
  那些陪我们走过一段路的人,有些渐渐成为了生命中的过客,就象路上的行人一样。而有些则在岁月的沉淀中越发清楚。虽然已经很多年不见克里斯了,但是,戈迪依旧思念他。时间很长,戈迪却再也没有交到像十二岁时那样的朋友,再也无法找回当年明月,肝胆相照。
  在英雄的传记里,作者从来不说他的软弱和忧愁。童年,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才会屏蔽曾经的伤心,显得无所忧虑。在通向死尸的路程上,戈迪的生命始终笼罩着死亡的阴影。
     
生命常笼罩着死亡的阴影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地过来的,当然也应该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诀了。”
  戈迪一直在面对死亡,恰如生命本身便是生老病死。之前,哥哥出车祸去世。接着,同龄男孩被火车撞死。成年以后,好友克里斯因劝架被人杀害。死亡的意外,始终说不清道不明让人无力又无措。生命常笼罩着死亡的阴影。弗兰克林说:“我们在25岁时就已经死了,只不过到了75岁才被埋葬!”
  死亡对于死者的意义,我们不得而知。生前,他仍旧在筹划自己的远虑和近忧。克里斯一定还有更多的案件要处理,在律师行业备受尊敬,可能他已经有了很好的家庭……同龄男孩还来不及长大……戈迪的哥哥可能是下一个世界足球王子……死亡是一个彻底的阻断,让这一切嘎然而止!
  死亡对于生者的意义,就丰富了许多。陌生人的死,可能只是新闻和数字,最多引起同情。第一次见到死尸,戈迪刚过12岁。同龄男孩的死,对于年幼的他们来说,新鲜而刺激,这可能让他们成为英雄。有时,死者会成全生者的生命价值。好比战场上的输赢,好比那些艺术家,生前穷困潦倒,死后,他的作品却能养活一群专门对他评头论足的人。
  而死亡毕竟是令人敬畏的。“去看一个死了的孩子,不应该是像去参加一个舞会一样。”经过遭遇水蛭的厄运后,戈迪渐渐对生命产生了敬畏。终于来到了尸体旁,所有人都秉住了呼吸。死亡以最直观的方式,震撼着这些幼小的心灵,并给予其勇气。当那几个不务正业的青年要抢走尸体回去炫耀时,克里斯勇敢的挡在了前面,就像英雄,即使那个拿刀的家伙会杀掉他。
  再次回到小镇,那里已经不再是他们的整个世界。
  朋友的死,是一种精神的缺失。所谓“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友情对于人生的支撑,恰如一种信仰,给了生命安慰与体谅。看到克里斯的死讯时,戈迪不再像十二岁见到听到死亡时那样震惊。成年的他没有悲痛。在另一种意义上,死亡成全了生命的无常。生者默然无语。逝去的时光显得弥足珍贵,散发出淡淡香气。主演瑞凡·菲尼克斯后来演过《我自己的爱达荷》,可惜之后便吸毒离世了。影片仿佛很有预见性。
  而亲人的死,是一种灵肉的破坏,鲜有人超脱。生命永世背负起了这种破坏,人变得残疾。时光轰隆隆向前,你不知道会在那个点,这种残障就跑出来,打碎一切勇气。在杂货店买东西时,在睡梦中,戈迪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哥哥。荒凉而茫然。见到同龄男孩的尸体时,他终于崩溃。如果不是克里斯,这些差点就毁了他的前程。
  死亡不是终结,而成为线索,在心底。挫折会来,也会过去,热泪会流下,也会收起。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气馁的。离别,总会补偿一种在相聚时无法得到的心情。如果在离别之后,一切的记忆反而更加清晰,所有相聚时被忽略了的细节也都一一想起,并且在心底反复地温习。所说的每一句话在回溯时都有了一层更深的含意,每一段景物的变化在回首之时也都有了一层更温柔的光泽。那么,离别也可以不必气馁。
  我现在所需的是道路,是的,道路,冒着雨,踩着泥泞,穿过森林,跨过草原,去往天涯海角。好朋友成了最初的导师。一个仅仅陪伴着你,就可以改变你的生活,让你相信活着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的人。你会看到,有一扇门,正在等待你的打开。当戈迪低落的时候,整个世界黑暗空荡,克里斯在精神上搀扶起他,使那个世界变得明亮充实。他们相伴度过艰难,悲伤以及失落的日子。迷失方向,给与彼此指引,携同前行。握着你的手,他告诉你一切都会好起来。
  生活的角角落落,充满了有趣或无趣的人。很多时候,有些路是非要一个人去跋涉的。路再长再远,夜再黑再暗,也得独自默默地走下去。那些曾经给予过温暖的人,已经看不到了,但思念会记住他们。总有那时,终于得以和一切隔离,诸如忧伤喜悦以及种种有害无益的情绪。时光像金子一样,让人急切的不想浪费掉哪怕一秒钟的时间。从此,在心中纵横交错的,都是光亮的轨道。

 4 ) 这四个少年旅程的终点,是另一位少年的死亡

影片《伴我同行》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小说《尸体》。

史蒂芬·金借这篇小说缅怀了自己的少年岁月,导演罗伯·莱纳借这部电影讲述了一段少年往事,并在缅怀之上,又加入了远远大于伤感的一种隐隐的宿命感。

罗伯·莱纳是一位典型的戏比人红的导演。几年后,他更知名的一部电影《危情十日》,同样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同名小说。此外,他还导演了《当哈利遇见莎莉》《怦然心动》《好人寥寥》《遗愿清单》等名片。

但说到我最喜欢他的作品,还是这部1986年的《结伴同行》。

这部电影最先吸引我的,是它的气质

它不同于一般的少年影片或回忆体电影,通常的回忆体电影,都是往日重现,是把时间拨回过去,让往事浮现眼前。

但《伴我同行》不同,它不是“往日重现”,而是“抚今追昔”。

说白了,它是用此刻的眼光去回看往事

这里面有一种距离感,那距离感直观地表现为一种画面的滤镜,像是蒙着岁月的薄雾。

另一方面,它也体现在人物的命运上。

因为站在此刻,所有人物的命运都已是既定的事实。如此再看向彼时,就多了一份格外的关怀

那关怀背后的潜台词是:若知道未来会这样,当初就该对你更好些。至少,也该好好告别。

那种恋恋不舍的味道,简直太迷人了。

将这种味道推向极致的,是影片结尾,四个小伙伴在路口分别。

他们像是提前预知了“永别”一样,每句话、每个微笑、每次回首,都意味深长。

他们当然没有预知能力,有这个能力的,是导演。

是导演为他们安排了那样的再见。

因为只有那样的再见,才配得上他们刚刚一起经历的冒险。

是什么冒险呢?

说来耐人寻味。

这四个孩子整装上路,穿越小镇,趟过河流,进入密林深处,为的是去看另一个孩子的尸体。

他们兴奋极了,想要最先找到失踪男孩的尸体,成为小镇的英雄。

是的,这是一次奔向“死亡”的旅程。

就像人生一样,终点都是同一个。

但驱使他们上路的,除了单纯的“好奇”和突来的“英雄梦”,还有更深的动力。

是什么呢?

随着影片的展开,我们渐渐走进了那个年代,那座小镇和四个孩子的生活。

那是1959年的夏天,一座只住着1281人的凯罗斯小镇。

那座小镇太小了,仿佛一眼就能望到边。但对于镇上的孩子们来说,这里却是他们的全世界。

与小镇边界一样一望可知的,还是每个人的命运。

这里的孩子,很多无法完成学业,早早便进入技校,学一个谋生的手艺。然后像他们的父辈一样,在小镇里耗尽一生。

未来的渺茫的,而影片中的四位少年更窘迫的此刻。

他们各自生活在破碎的家庭里。

克里斯从小生长在一个臭名昭著的家庭,他从不怀疑自己会成长为一个坏人,小镇上的每个人对此也都深信不疑。

维恩的境遇相似,也早已被糟糕的家庭,宣判了糟糕的人生。

泰迪的父亲是个疯子,他曾是战争英雄,不知是否因为战争创伤,使他情绪时常失控,这也让泰迪终日活在对父亲的崇拜与恐惧的撕扯之中,成了个疯狂的孩子。

看上去好一些的,是高迪。

他是以史蒂芬·金为原型的人物,也是整个故事的讲述者。他原本有个不错的家庭,可父母过分偏爱哥哥,直到哥哥意外去世,他们始终没有走出阴影,高迪也成了无人关心的透明人。

正是这样的四个少年,成了最要好的伙伴。

他们时常聚在树屋里,抽烟、打牌、扯淡、傻笑……

尽管他们只有12、3岁,可是无望的未来和困顿的此刻却催着他们过早的成熟。

或许,还不止是早熟,而是早衰。

是的,《伴我同行》中的少年,是早衰的一代。

他们过早地对生活失去了兴趣,以至于唯一能够吸引他们的,也只剩下“死亡”。

于是,他们上路了。

他们要去寻找另一位少年的尸体,他们要揭开“死亡”的神秘面纱——这挡在他们面前的最后一道谜题。

终于,他们行走了一天的时间,躲过火车的追逐,听过夜晚土狼的嚎叫,拍掉满身的水蛭,来到了那片树林的深处。

少年的尸体,正扭曲地躺在地上。

只见他睁大了眼睛,满脸是灰,躯体已开始腐朽。

那一刻,同行的四位少年突然明白:原来“死亡”并没有想象中的神秘。相反,它太现实了,也太残忍了,它只意味着一个生命的彻底终结。

与死亡的秘密同时揭晓的,是影片隐藏的主旨:究竟,是什么杀死了这些孩子?

或许是偶然经过的一列火车,是一起横祸。

但更有可能的,是一个烂掉的家庭,是糟糕的父辈和兄长,是不负责任的老师,是一座目光短浅、人言可畏,已经埋没了无数世代的小镇。

影片颇值得玩味的一幕,在尸体边上演。

小镇上的几个混混赶来,想要抢走尸体,霸占功劳。

此时,泰迪和维恩吓得跑走了,而高迪和克里斯勇敢地留下来,用枪指向那几个混混。

影片一直试图为我们建立一种对位,让我们不禁联想那几个游手好闲的混混就是这四个少年的未来。

但此刻,有两个少年却拿起枪指向了那个未来。

仿佛是一场宣言,宣告自己不要成为那样糟糕的大人。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最终,高迪和克里斯逃离了小镇,一个成了作家,一个成了律师;而泰迪和维恩留在了小镇上,成了小镇的一部分。

这个故事的结局,早已在密林深处有了定论。

那具少年的尸体,在无声地为每个人的未来写下预言

有的人活着,却像是死了。

有的人瞬间长大,告别了过去,到了新的地方重生。

当然,我所说的一切,或许只是这部电影极小的一部分。

我没有写下的,或者说,我无法找到准确预言来描述的,是这部电影更迷人的东西。

那是树林夜晚的篝火旁,高迪给大家讲述的吃派大赛的故事。

那是在铁道旁偶然撞见的一只小鹿。

那是泰迪最后留下的一句道歉。

那是克里斯搂着高迪的肩说:“上天给你了一份礼物,你很会讲故事。你要好好珍惜它。假如你的父母无法保护你,那只好由我来。”

那是一段令人无比怀念,又无限伤感的纯真的情谊。

那段情谊,永远留在了1959年的夏天。

以至于多年以后,已经中年的高迪,在这个故事更遥远的结尾写下了这段话:

我再也没有交过像我12岁时那样的好朋友了。

“大家不都是这样吗?”

 5 ) 它封存了每个人的青春记忆

在无数“斯蒂芬·金电影”的佳作序列之中,这部1986年的《伴我同行》,就是最不容忽视的作品之一。它不仅获得了当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和奥斯卡最佳编剧提名,更是在日后成了一代人心目中最佳的青春片。

“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当回忆起自己12岁时的伙伴时,作家戈迪写了了如是的语句。

当年生活在俄勒冈小镇的戈迪,生活中最好的朋友就是自己的三个小伙伴——克里斯、泰迪和维恩。

在小镇上,他们四个小孩备受人们的忽视与混混的欺凌。因一次意外,他们得知镇上失踪的12岁男孩的尸体被抛弃在了森林里。为了当一回“英雄”和满足能看尸体的“好奇心”,他们相约去河对岸的森林寻找这具尸体。

四个男孩,每一个都有家庭问题,都有着孤独、不被人理解的一面。

在戈迪的记忆里,家中只有自己死去的哥哥会给他关怀。父母几乎不在意他,成天沉浸在丧子之痛中,甚至常常与他发生争执,指责他的朋友都是些鸡鸣狗盗之辈。

克里斯,出生在一个“小偷家庭”,四个男孩中的领袖人物,看似坚强,内心实则脆弱无比。他被“偷窃”的流言所困扰,对家庭和学校有着深深的恐惧。

泰迪的性格极度敏感,因为他的父亲是个疯子,而他只能向大家撒着自欺欺人的身份谎言。他活在其中,无法自拔。

维恩是人们身边常见的那类单纯、可爱又胆小的朋友,也因此而常常遭到欺负。

这些童年的阴暗面,在两天一夜的旅途中相继爆发。他们在不断产生的危险、摩擦和意外中,学会了直面恐惧。

在这趟冒险启程之前,没有人会意识到,这次寻找尸体的旅途代表着自己童年的终结,生命中最要好的朋友也即将成为过客。

根据斯蒂芬·金的中篇小说集《四季奇谭》中的《尸体》一篇所改编的《伴我同行》,其实和去年由《它》改编的热门恐怖片《小丑回魂》有着几乎一样的母题——

成长中的阵痛与别离,孤独与迷茫,以及珍贵的友情所带来的勇气。

某种意义上,《小丑回魂》就是一部奇幻版的《伴我同行》。童年不幸的小镇孩子常常在斯蒂芬·金的故事中登场,《伴我同行》是写实的冒险题材,而《小丑回魂》则在冒险题材的基础上加入了奇幻元素。

两相对比,《小丑回魂》里的变形巨怪,每隔几十年的时间都会残害小镇上的孩子们,深入每个人的心底,挖掘他们最恐惧的部分。形形色色的歧视和欺凌、暴力充斥在小镇上,大人们们对恐怖本身感到恐怖,却对自身的过错与产生的罪恶视若罔闻。孩子们看似被无端地卷进其中,实则是在成长的过程里踏入了扭曲的“成人社会泥潭”。

他们要和《伴我同行》中的伙伴们一样,联手对抗才能活着出去,获得令人感伤的成长。

这两部小说与电影,既是斯蒂芬·金奉给孤独者与边缘人的成长哀歌,同时也表达了对自我童年恐惧的幽深投射。

1947年出生在缅因州波特兰的他,度过了一个“自己笔下式”的童年——幼年父亲的离家,令他和母亲过上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在电影中,他也有意影射了自己的童年阴影,当还是小孩的时候,他亲眼目击了朋友被火车辗过而死,在之后一度丧失了这段记忆。他曾经说道:“大部分关于孩子的故事,都涉及到了旅行,就如《伴我同行》中的铁路之旅一样。”

《伴我同行》中,为故事提供整体方向的是两派人物“寻找尸体”的事件,但电影在大多数时间将其悬置,选择花大量的时间来展现男孩之间的友谊。四个人物在两天一夜的旅程转而成为了主要情节,看似稀松,实则在其中逐渐搭建起围绕人物为中心的叙事结构。

可以想见,如果没有开头与结尾的一抹“寻找尸体”的设置,这些稀松情节的推进就会变为堆砌。孩子们被卷入“成人世界”从而获得成长的主题,在自然、流畅的故事面前,被诠释得毫无痕迹。

不少观众在看完《伴我同行》之时,收获到的大多都是理解与感动。而这,大约也是它能成为一代人经典的最大原因——它封存了每个人的青春记忆。几个孩子,意识到了成人世界的“复杂性”,是这部电影的核心。而每个人,都能在其中寻找到自己的影子。

在影片最后,这部电影带给观众了怅然若失的巨大一击: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是如何直视内心的恐惧。而我们在长大之后,又是如何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宛如隔世而活。

哪怕只是平凡人的成长,也是一段伴随着痛苦和遗憾的,不能回头的旅程。

 6 ) 无法割舍的童年

你是谁?我想,我大概永远是那个结伴去寻找尸体的十二岁少年。

讲述友情的电影有很多《狗脸的岁月》《四百击》《鳄鱼波鞋走天涯》,讲述成长的电影恐怕是也很多《少年派》《舞出我天地》《无人知晓》。大概令我念念不忘,霸占十佳之首的也只有《Stand by me》

绵延的铁路伸向森林的深处,旅程开始了

十二岁的最后一个暑假,4个性格迥异的男孩子踏上了他们最后一次探险历程,一次寻尸的冒险。没有太多的特效,也没有过多的刻意煽情,仅仅以成年后的戈迪的回忆形式带我们回到那个小镇的夏天。1986年的夏天似乎一切都是那么的燥热。什么都没有发生,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仍在看着报纸,不良少年们听着电台,玩着打邮箱的无聊游戏,艾迪的爸爸仍关在精神病院里,家庭妇女们仍乐此不疲的看着电视节目,确实们有什么特别的,除了戈迪的哥哥,一个令父亲面上增光的优秀棒球手,一个全小镇皆知的好人,一个令母亲骄傲的大学生,为一个关心弟弟的年轻人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和韦恩无意中得知那个失踪男孩的尸体落在森林深处的铁轨旁。

没错,不良少年的领袖就是24小时里无数次拯救美国乃至全世界的小强同志

四个孩子便踏上了这旅程,他们的出发点是单纯的,甚至是简单的。对未知事物的渴望(尸体),向镇上瞧不起他们的人证明自己以及对当英雄的渴望。对于四人的命运或未来,影片巧妙的将四人的冒险历程与小镇上不良少年们的活动穿插呈现,暗示着他们表示少年们不出意外的未来。当然如果我爸爸是骗子,兄弟是混混,我恐怕理所应当会被他人定义为日后监狱的常客吧,来个玩笑,我当然没机会了,但少年中的克里斯却被这样“定义”着。

秘密基地,这恐怕每群怀有探险梦的少年们都有一个吧,我们也有

就好比人生总是不按套路出牌,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一样,意外还是发生了,这场有关寻尸的旅程便是他们人生中最大的意外。少年时的友情总是总是真挚纯洁,他们互相打闹,说着脏话,攻击对方父母,却又关心对方,照顾对方,给予温暖(克里斯将艾迪从闪火车的危险举动中救出来,三人共同安慰父亲被侮辱的艾迪)。但这不仅仅是一场关乎友情的寻尸历险记,更是一场又少年时天真,中二的幻想到成年对现实开始理解的仪式。

艾迪自始至终挂着父亲战时的名牌

少年的所追寻的往往是所缺失的,比如身份认同,比如关心,比如所崇拜的人。他们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所渴望的影响,比如父辈。艾迪,一个“神经而又疯狂的人”面对垃圾场老板对自己父亲的辱骂而怒不可遏(艾迪的父亲是诺曼底登陆的英雄,退役后患有战争后遗症),艾迪哭泣着,怒吼着“my old man ”(我家老头在本片中指代父子关系的昵称……)正是因为父亲的缺失,使年少的艾迪有着疯狂的举动,渴望引起他人关注,渴望像父亲一样成为hero(不计后果的)而参加这次探险。

这是这些不“好”的朋友,帮助了戈迪的成长

或许,戈迪是受父亲影响最深的一个。完美哥哥的突然离去使戈迪成为家中尴尬的一员,每天都在思念大儿子的母亲对戈迪不闻不问,镇子上每个人对他的印象都只是那完美哥哥的弟弟,父亲更是对戈迪失望至极,甚至让戈迪产生“死去的不应是哥哥,而应该是我代替哥哥去死”的想法。(父亲的冷漠与朋友的关心形成鲜明而讽刺的对比,戈迪也是唯一一个没有用old man形容自己父亲的成员)

克里斯,孩子当中头,一个成熟,善良,却饱受非议的“坏”孩子,他的命运与戈迪牵绊在一起,他真正的关心朋友,劝说戈迪做他人眼中的好孩子,估计戈迪长大后成为作家,甚至面对戈迪的自怨自艾和“你不是我爸爸”的回答时,说出“我真希望我是你爸爸,这样你就不会有如此糟糕的父母”。克里斯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他没有一天不想改变自己的命运。

最经典没有之一,克里斯或许是第一个认清现实的孩子,在被老师欺骗后无助的哭了起来。据说是瑞文的真情流露,没有人知道瑞文当时想到什么

孩子们对世界的反抗是天真浪漫的,用寻找尸体来证明自己,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嘲笑世界。但当他们看到那个和自己同样大少年的尸体孤独地躺在蔓延进森林深处的铁轨边的草丛中时,一切都破灭了,躺在那里的可能是你,可能是我,可能是任何一个人,一个鲜活的生命。少年们真的将尸体抬回去成为英雄了吗?并不重要。毕竟这样一表格旅程,他们终于发现更好的自己和身边更好的朋友。尸体最终被以一个最正确的方式带回小镇——警察接到了匿名电话

戈迪最终摆脱了父亲的影子,成为一名作家并公正的爱着两个儿子,克里斯称为一名律师却在一次劝架中意外丧生(克里斯的扮演者凤凰的生命永远定格在23岁,不得不说一语成谶)。有趣的是,当克里斯的哥哥(那群不良少年)来争夺尸体时,戈迪和克里斯勇敢的站在了他们的对立面,也标志着与那样被定义的生活渐行渐远。

因为你们长大了,所以小镇变小了

Stand by me I won't cry

少年时代,似乎也是十二岁的那个暑假,我,梅兄等,一行人,外出寻找尸(传闻),不果。此行,未断绝。

 短评

When the night has come,And the land is dark,And the moon is the only Light we'll see,Oh I won't be afraid,Just as long as you stand by me

6分钟前
  • 蚂蚁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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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这种感觉:少年时期的好朋友不会陪伴你一生,但他们是你这辈子交过的最好的朋友。

7分钟前
  • 大-燕-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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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因为他的简单,给他打了三星。现在,我因为他的单纯,要给他10星。我老了

12分钟前
  • 马克爱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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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电影想要表达的关于青春与成长的忧郁孤独迷茫,全在River Phoenix的双眸里面了。

16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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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很残酷,就像eason歌里唱的,“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但还是感谢这场不可思议的相遇 ps:竟然是1986年8月的巨蟹座电影,年纪跟我一样大,果然具有巨蟹座特有的温情脉脉

18分钟前
  • Double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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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心迷宫很像 围绕一桩死亡 展现一个走下坡路的镇子 讲故事和大孩子段落强调了这种绝望 这种成长环境令斯蒂芬金投向恐怖文学 有幸拥有天资的人努力想逃出怪圈循环 从他们的视角看过去其他人有些可怜 小团伙永远由领袖+军师+疯子+傻子组成 只有带头的两个惺惺相惜 以更有代入感的死亡平添惆怅

23分钟前
  • 柴斯卡
  • 还行

就像电影中一样,我会永远记得自己12岁那年,夏日的草木之中渗漏下来的阳光。

25分钟前
  • 内陆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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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真挚,不浮夸的好片子,没有花哨的技巧,只有动人的故事。简单却直击人心。不过那个结尾也太TM敷衍了吧!!!并且这片真的很基阿。。。。CP感太强烈

29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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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影也好,回忆也罢,越是久远,是否对于后半生的碰撞越是深刻?或许等到我老了的那一天,也会像戈多坐在打字机前,那般惆怅? 噢,童年,伙伴……

34分钟前
  • UrthónaD'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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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只能换回近乎残酷的惋惜——我怀念过去,却毫不怀念现在的你。

38分钟前
  • 萨嘎摩哆熊猫桑
  • 推荐

I never had any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用情节丰满人物,这是每个编剧都该学的基本功。

40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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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龄男孩的尸体宣告他们的童年也在这天死去

45分钟前
  • 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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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敌人一样,越少越好,几个就足够。

46分钟前
  • 晚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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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哪找的这么一帮少年老成演技精湛的孩子……

47分钟前
  • 维城乱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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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电影简简单单,一如儿时的友谊,却难寻觅。★★★★

50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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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我这年龄该做的事,我一辈子只年轻一次。”2014.11.23泸定县冷碛镇

55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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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56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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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stand by us的朋友能有几个?

59分钟前
  • Hazel
  • 还行

12岁没有朋友,这辈子也就没了。

1小时前
  • 皮革业
  • 力荐

不要走在我后面,因为我可能不会引路, 不要走在我前面,因为我可能不会跟随; 请走在我的身边,做我的朋友。也许以后,我们再也交不到十二岁时遇到的那群朋友。

1小时前
  • 不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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