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如果我是那个警察
如果我是那个警察,当我来到凶案现场,发现被害人竟是我的情人,那么我在内心震撼之余,就会分析三种可能性(凶手肯定是霍普金斯,这个毫无悬念)——
1,本案的杀人动机与我没有直接关系,或者凶手发现妻子偷情但不知道对象是谁。
2,本案的杀人动机就是凶手发现了妻子与我偷情,但我作为警察第一个到现场纯属偶然。
3,本案的凶手设计了一场圈套,知道我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所以杀死妻子引诱我入陷阱。
到了警察局,霍普金斯一开始并未提及我与被害人的关系,因此推导出两种可能——1是霍普金斯确实不知情,2是霍普金斯知情但是欲擒故纵故意不说,那就是刚才的第三种可能性——这是一个针对我的陷阱,作为一个警察,我会天然地倾向于这种可能性。
同时,本案现场的凶器竟然与我的手枪一模一样——这个问题必然会引起我的警觉。正常逻辑来说,出现与警枪一样的凶器,不但我会紧张,我的上司也会紧张。警方又发现这把凶器竟然从没开过枪,真正的凶器消失了——多么奇怪,而我身上恰好配着一把与犯罪现场一模一样的手枪,我不会愚蠢到记不住当时放下枪的细节,而我也高度怀疑凶手就是故意针对我做了一个局。
那么,作为一个调查过无数凶案的警察,从以上的几点逻辑推理出发,自然会得出最后小律师也能想到的真相。
结论——如果我是那个警察,我不会自杀,当霍普金斯在法庭上揭穿我和被害人的情人关系之后,我就确认这是一桩针对我和被害人的阴谋,我会立刻告诉法官换枪的真相,全片终。
对了,安东尼·霍普金斯与高司令的表演近乎满分。
2 ) 再刷《破绽》,一些记录
看完《超完美谋杀案》过来的,本次是3刷,每次看的时候都能看到新的细节,都有不同的感受。
1.和《超完美谋杀案》相比,还是有一定可比性的,同样的杀妻动机,甚至同样都是以浪女出轨滚床单开场,当然犯罪设计完全不同。《超完美谋杀》翻拍自希区柯克。
2.又一部关于“一罪不能二审”的片子。美国很喜欢拿“一罪不能二审”的制度设计说事儿,不过我也看得乐此不疲。印象中迈克尔·道格拉斯(又是你)的 《高度怀疑》玩的也是这个,回头再刷一遍了。
3.在本片里我第一次见裴淳华,当时被她的颜值惊艳到了,那时候裴淳华女士还叫罗莎曼德·派克 ,片中扮演的精英律师绝对是她的颜值巅峰,远超后来让她名声大噪的《消失的爱人》。美人终有迟暮时啊。
4.高司令饰演的公诉律师中规中矩,正义,原则,思维跳脱并不循规蹈矩,只是在被凶手玩的团团转时的挫败感感觉并不到位。
5.《沉默的羔羊》给安东尼·霍普金斯划定了一个脸谱,只要有狡黠的,阴谋的,老奸巨猾的变态都找他,老爷子也演的乐此不疲。
6.学了一招用挠脚心判定是否脑死亡的方法,挠脚心的时候,如果脚趾向下弯曲,代表还活着,脚趾如果向上弯曲,则可以考虑结束生命了。
7.在阴谋片里,顶着光环的主角通常会通过一件小事儿灵光一闪,继而拨开重重迷雾找到真相,但是感觉高司令通过拿错手机的方式醍醐灌顶,有点儿low,私以为可以设计的更巧妙一些。
以上。
3 ) 这个鸡蛋似乎无缝——破绽的破绽
不多说了,直接进入主题,讨论剧情,慎入,不隐藏。
我们看剧场版的时候可以知道,霍普金斯刚开始时是把枪换了的,而这点被高斯林看出来了,这样高斯林就明目张胆地进了霍爷的家,把他的犯案过程阐述了一遍,霍爷就承认了,然后就傻傻地上了法庭,剧终。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若是霍爷始终不承认,法庭又能怎样?我们知道他换了枪,却无法证明他换了枪。
第一,枪上一定是没有指纹的,因为霍爷是用手巾拿着枪然后换的,第二,如果像第一次法庭那样,大家都知道只能是他犯罪,照理说,霍妈不能朝脑袋开枪自杀后还拖着自己到另外一个房间去,所以导演用常识说只可能是霍爷犯罪然后抓了霍爷枪毙就可以剧终了,但是苦于找不到凶器,,霍爷就这样把这个案子变成了不可能犯罪,最后逍遥法外了一个小时,那么大家知道证据果然是很重要的东西。最后高斯林拆穿这个巧妙的换枪手法之后,找到了犯案方法的证据,但是却找不到犯人是霍爷的证据。根据以上两点,若霍爷死活不承认的话,就算他犯罪的可能性从百分之九十八变成百分之九十九,这个案子还是会像第一次那样变成一个悬案。
另外一个可能是,高斯林最后带了很多个警察在外面,他们对峙的时候,警察可以完整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因此警察可以作为证人,最后再把他抓进去,但是首先警察就不一定听得到了,再来就是他们作为证人之后法律上可不可以承认呢,如果可以承认的话,那么一开始就叫一堆警察说霍爷自己高高兴兴地承认了不就可以了吗?这点请学法律的同学来解释。我不清楚。
后来我们发现破绽有三结局,不过现在只说第二结局,因为第二结局和第三结局大同小异。
第二结局可以解决上述的第一点,高斯林最后闯进霍家庄的时候说,霍爷当初拿了警察的枪,用了四个子弹,一个杀人,三个乱开,最后还要用自己的子弹来上膛,然后就会子弹上留下指纹,但是霍爷可能觉得给他带绿帽子的同学最后会把子弹开完的,所以就没擦掉指纹了,可惜那个警察很有骨气地自杀了,只用了一颗,因此其余的三颗上留下的指纹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霍爷有罪。
第一,霍爷那么小心的人,会这样在子弹上留下指纹?万一他当初是带着手套作案的话呢?那么这不就成了一个完美犯罪吗?这么大的一个局,没有一个绝对无法逆转的破绽,只靠霍爷的不小心来推翻,是很站不住脚的。
第二,霍爷当初还在屋里乱开枪,这里我搞不懂的一点是,霍爷干嘛无聊到乱开枪,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实质上的犯罪考虑,但是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没必要,如果当初不乱开枪的话,我相信故事还是会照着原来那条路走下去。
第三,高斯林最后指证霍爷谋杀,是指他向他老婆开枪,还是他拔掉了他老婆的氧气瓶?如果是前面的话,她老婆因为当时没有死亡,所以还是要算谋杀未遂,根据一案不二审,就算以上搞不清楚的问题全部解决了,霍爷还是可以按照原计划去旅游的。而,如果是说他拔掉了氧气瓶的话,法律上来讲,他有这个权力,因此也不算犯罪。
第三点有一个可能性是,我们先证明是霍爷朝老婆开枪的,然后再否定他在法律上拔掉氧气瓶的权力,两个都算犯罪,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谋杀,如果法律愿意承认的话。
所以我觉得,结局应该设置为,虽然高斯林明白了霍爷的犯罪手法,但是苦于证明不了,而霍爷也欣赏他的才气,最后两个人就一起去旅游了。
剧终。
4 ) 瞒天杀局
安东尼霍普金斯的电影,对他最熟悉的是《沉默的羔羊》,他似乎很擅长这种变态的聪明人这个角色,他的表情,语气在演这种电影的时候都非常的传神。
因爱生恨,因为爱的深所以要求更加严格,不能原谅对方犯得错误,也许这也是一种对陌生的人太过容忍,而对自己亲近的人太过苛刻吧。虽是这么想,但是整部电影过程中,总有一个声音,希望最后他真能成为局面的完胜者。可惜最后他不是,他太过于自信也太过于得意了,在他以为自己完全成功的时候,一切却急转而下,也许这便是乐极生悲否极泰来的意思吧。仅仅是一个小的手脚,调换两个人的手枪,就使得其他人忙的团团转,最终无功而返,看似简单却是对整个事件细节的完美把握,从一开始他便想到了最后的结局,可惜就像很多故事一样,王子和公主最后在一切了,就算结束了,于是他在最后的之一阶段变得得意忘形起来,然而,生活中真正的较量才算是刚刚开始,而在一开始他便输了。
5 ) 到底几个人看懂了这部电影?
真的是高智商电影,要看懂不光要有点智商,还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绝对是上乘之作。说是烂片的朋友们,拜托你们看完此文再看一次电影
安东尼第一次被起诉时,罪名是谋杀未遂(他老婆还没)。因为没有证据,他被无罪释放
第二次起诉时,老婆已经死了,他的起诉的罪名是一级谋杀罪,一个新的case,新的罪名,并不违法一罪不二审的原则,当然不能起诉他以拔掉呼吸机来谋杀,这样又要重新收集证据,起诉他枪杀老婆致死,枪和子弹的证据都找到了
记得第一次安东尼已经认罪(confession),为什么法官认定他的认罪书无效吗?这就是毒果原则(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因为逮捕他并让他签署认罪书的警官和他有私人恩怨(给他绿帽子),法官有理由怀疑他用逼供等非法方式取得了认罪书, 这就像毒树上长出的果子一样也是有毒的,如果基于这份非法取得的认罪书进行合法的审判,那审判的结果也是非法的,所以认罪书不能成为审判时的证据,小高只好从新去找证据。
美国的法律就是这么搞笑,案发现场就有两人,其中一人中了枪,那开枪的必然是例外一个人,这是常识,全世界人都知道。但是常识不能说服陪审团,只有证据才能定一个人的罪。
犯人自己的口供当然是重要的证据。但美国法律对于口供的使用是十分谨慎的,著名的米兰达条例(有权保持沉默。。。)就是为了防止嫌疑人被非法逼供,自证其罪。美国法律严谨到感觉是在保护凶手,很多情况下就是大家都知道凶手就是他,但如果没有证据,能再法律程序上证明他的确是凶手,说服陪审团,那他还是不能被判罪
此片中的安东尼就这是这样钻了法律的空子,在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差点逍遥法外,其实这种事情在美国屡见不鲜,最著名的美国”辛普森案“,大家兴趣可以去查查,嫌疑犯在判无罪后,竟然出书描写自己的作案过程,简直是对美国司法制度赤裸裸的挑衅和嘲笑
但是这美国的司法制度真的如此不堪吗?嫌疑犯作为一个个人或组织,与整个国家机器比起来还是太渺小了,为了保证嫌犯的权利和审判的公平,制度上必须严格限制国家对于司法权利的使用,从而达到某种意义上的公平
想想要是片子中的案件要是发生在中国,检方哪会辛辛苦苦去找什么枪,直接让安东尼3天不能睡觉,估计他自己就全招了,直接枪毙,皆大欢喜。然而这种制度虽然枪毙了一个安东尼,却会制造出无数个窦娥冤
为了公平,我们只好放弃一部分的正义
6 ) 天网恢恢,疏怎会不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当然描述的是一个理想的乌托邦,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正义的美好愿望。天下没有不漏鱼的网,能一手遮天的,不是天网,似乎只有锅盖。
正如这部电影的情节,尽管编剧的构思缜密精巧引人入胜,但也并非毫无破绽;更如美国自我标榜的法律体系,越是想要尽善尽美,越是自缚手脚,武功尽失。
实在爱死霍普金斯那一眨眼的风情(想过用智慧、深邃或是意味深长来代替风情这个词,却发现非风情不能表达爱死情绪的强烈)。也许高智商罪犯都喜欢玩老鼠捉猫的游戏,当Ted屡次以蛋壳或是钟摆来提示年轻的Beachum,谁知道他不是也隐隐盼望着棋逢对手酒逢知音?
Beachum这个角色的类型与性格设置应该也很现实,各个城市里都充斥着这样一帆风顺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番的年轻人,直到他们真正遇到命运的挑战。大多数人会选择妥协,回避,绕上一个小小的弯然后继续锦绣前程;而只有少数无畏勇敢有坚定信念的人才愿背负前途命运放手一博,然后,不成功,便成仁。
有这么一种电影,明明你在开头就猜到了结局,却仍然对中间的过程充满好奇不能自已。而事实上,它也会以巧妙的构思意料外的情节来回报你。就象人生必然以出生与死亡作为始末,但谁又愿意放弃走上这么跌宕起伏充满意外的一段呢。
很巧妙~
逻辑较弱,靠Anthony Hopkins的演技撑着整部影片,不过这老头确实太帅了
赞演技
安老的演技实在是无可挑剔!带着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百密终有一疏!
超完美谋杀。老霍依然会逍遥法外,只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是从警察枪里射出的,不能证明枪是老霍本人换掉的。除非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和警察自杀的子弹都是老霍自己独有的,但是,老霍能聪明的使用同一种枪,不会傻到不使用完全相同的子弹,即便老霍傻,子弹是自制的,但是他自己的枪没开过
我还一度想过,破绽是藏在老头儿那个精密仪器中...
Ryan Gosling挺帥的
就是故事不够精彩,嗯
超乎我的期望
越来越不喜欢好莱坞故弄玄虚的片子,纯粹是为了悬疑而悬疑,故事讲不圆满又没有内涵。以上不是说这部影片,这部还是可以的~~
没想到就是换一换啊= =囧~~
老头子的智慧 狡黠
确实有点故弄玄虚,那个转啊转的装置球说明什么了
开场比较好
一流演员飙戏专用剧,二流法律知识普及剧,三流漏洞自圆其说剧……
还好。
完美杀妻
可能是因为冲着安东尼看的期望太高,以至于看完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惊艳,不过那个律师很帅是真的····
太小儿科了。。写意太多,节奏拖沓。冷感的摄影和音乐加分
没霍普金斯这种太剧情的犯罪片儿是撑不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