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盛朋章(福山雅治 饰)是一名律师,某日,他接到了一个十分棘手的委托。被告人名叫三隅高司(役所广司 饰),他被起诉犯下了杀人的罪行,并且用火残忍的焚烧了尸体。为了使高司免于死刑的惩罚,朋章开始巨细摩遗的梳理起了案情。可是,让他感到疑惑的是,高司的杀人动机始终都隐藏在迷雾之中。就连高司自己对于动机的论述也屡屡发生着变化。 为了弄清楚案件的真相,朋章走访了死者的妻子美津江(齐藤由贵 饰),美津江奇怪的态度更加深了朋章的疑虑。咲江(广濑铃 饰)是死者的女儿,她的出现让案情终于有了头绪,然而这种种的蛛丝马迹却将案件的整个真相牵引到了另一条道路之上。
我不知道那些激烈批评是枝裕和的人到底是为什么,或者说当看到是枝裕和这四个字的时候人们在期待什么。难道真的是期待他拍了多部伟大的电影后去拍一部推理片?世界上不缺类型片导演,是枝裕和这次对犯罪推理片的反讽很有新意。 这两年看完了所有是枝裕和的长片,这是第一次有机会在大银幕看他的片子,很高兴。很多人看了不喜欢大概是有了错误的期待,看片名这应该是个“嫌疑人x”那样精彩的推理片,但是枝裕和是不屑于拍类型片的,这是反推理片。 凶手是谁观众第一时间已知晓,而且凶手在电影一开始就已经归案,电影的悬疑点在于检方、被告律师方、法官三方各自的工作内容都不是追求真像,以至于案件看起来越来越扑朔迷离,在诉讼过程中司法制度的漏洞反而荒谬到让人们离真相越来越远。狠狠的讽刺了司法审判的所有参与者们,同时是枝裕和也没有丢掉他一直以来对家庭关系的探讨。 福山雅治演技还是被男二号碾压,日本黄晓明的帽子看他什么时候摘掉。广濑铃倒是还行,这人物一直都是一个状态,也没什么可发挥的。
大师们总喜欢用自己的电影来探讨电影与现实的关系。George前两天二刷了《迷魂记》,忽然发现,如果套用《迷魂记》里希胖借用电影情节对“电影与现实的关系”进行的隐喻,来解读《第三度嫌疑人》,会有不同的发现。
《第三度嫌疑人》的整个故事变成了一个隐喻。
三隅(嫌疑人)————电影作者
重盛(律师)—————影评人/观众
咲江(死者女儿)———既是演员也是观众
重盛法官(律师父亲)—电影作者的学校
按照上述本体与喻体的关系,结合电影情节,我们会发现,《第三度嫌疑人》实际上隐喻了“电影作者的创作与观众对作品的解读”这样一件事。
三隅作为一个凶杀案的嫌疑人,在电影的前半段,基本上承认了每一询问着的问话。律师问他是否杀了人,他回答“是”;记者问他是否与死者的老婆有不正当关系/是否受她指示而杀人,他回答“是”。甚至最初检察官让他认罪,他就认罪。
这就像是一个电影作者在电影院里面对观众进行Q&A时,对观众们说:“其实大家的每一个解读都是成立的”。三隅对种种“自相矛盾”的询问统统予以肯定,就像是电影作者对所有的解读照单全收。检察官、律师、媒体的受众等等,都代表了电影观众。这里体现了电影的多义和暧昧。
重盛律师的父亲重盛法官在30年前受理了三隅的旧案,并帮其免受死罪。《第三度嫌疑人》2017年在日本上映,George调查了一下是枝裕和的资料,他于1987年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30年前”是否隐喻了导演自己?而重盛法官曾经对三隅的帮助,是否隐喻了院校对电影作者的教育?
在查案过程中,重盛律师曾言“我们不需要和嫌疑人做朋友”。可是随着调查的深入,他发现越来越难以看清事件的全貌,于是他决定去三隅的老家去调查,逐步“走进”了三隅,甚至在后来走入了三隅的“回忆”,与三隅、咲江一起打起了雪仗。这似乎隐喻着:影评人/观众想要真正读懂一部电影,需要深入地调查/了解作者的过去,甚至最终与作者成为了并无共同生活交集的“朋友”。
而咲江的角色则比较暧昧,她既是演员,可以对电影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解读(咲江称遭到父亲性侵犯,三隅“可能”是为了她才杀父亲);也是观众,她对电影的解读又受到了电影作者(三隅)的否认,三隅坚称自己没有杀人。这似乎隐喻了对于电影,演员只能管中窥豹,最终解释权,仍然在电影作者,也就是导演手里。
最终,《第三度嫌疑人》完成了这样一个比喻:电影只不过是一个容器,放进去的是什么东西,是由作者、演员、观众共同决定的。电影结尾,三隅和重盛的侧脸分别在玻璃的左右侧,而后调换位置,最后重叠在一起。是枝裕和用这样直观的镜头,把观众与作者放到了同样的位置,肯定了两者具有同样的分量:正是作者的创作与作者和影评人、观众的共同解读,才赋予了电影意义。
以上分析仅为个人意见,稍显粗浅,仅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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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一开始有一段主观镜头,役所广司跟着一个人走到河边把他打翻,接着模糊了一下,下一个镜头他泼汽油烧尸。在导演没有特指人物时,这种主观镜头就是导演要说的事实。所以这电影一开始已经把真相告诉观众了。
通过这部电影可以帮助观众深入理解几个概念:程序正义,真相,死刑的废除与保留。尤其是废除死刑这项,非常有争议。
程序正义就是即便一个人承认自己杀人,主动愿意认罪,仍然要委派辩护律师为他辩护--因为他认罪不代表就是真凶,可能背后另有其人,而正义就是找出真凶。
找出真凶并惩戒真凶一定是正义吗?不一定。所以,叫程序正义。
有部港片《A1头条》,讲了一个调查记者,在调查一个和富豪有关的命案时,有天忽然驾车出事死了,他女友怀疑他是被人“买凶杀人”了,但主编告诉她并不是,因为他赌博输钱,可能是自杀了。他女友于是怀疑主编也有问题--因为富豪刚刚收购了他们报社变成了他主编的上司。她以一个科技记者的身份,在老报人同事的支持下深入调查,在两个收高利贷的黑帮帮助下(一个黄秋生一个葛民辉)终于查明了真相。真相是什么呢?富豪没有杀人,这是因为他家人反对他和一个普通背景的女孩儿交往,该女孩儿自杀了,他不想事情闹大,找到警方希望低调处理。而她男友的确欠下贵利。还多次收过封口费还债。他的死和他的专业没有关系,至少和他调查这个案子没有关系。最后主编(梁家辉)对女孩儿说:我做报纸二十年,你不相信我的操守?女孩儿的报道上了A1头条,揭发了富豪和这个死去的普通女孩儿的恋爱关系。经此一役,她成长为一个真正的要闻版记者。
这只是当年非常普通的一部电影(李心洁,陈冠希,黄秋生,梁家辉主演),但我对这片印象深刻,因为它反映了一个常识:真相未必如我们想象一样。富豪不一定都是心怀鬼胎的,调查记者不一定都是伟大光荣无私的。这部电影当时宣传语是:没有真相,只有头条
这部电影也一样,真相是小女孩儿长期被继父性侵,她和役所广司一起诱杀了继父,役所广司一人承担了罪行,保护了她。
片中几处关于律师这个职业的嘲讽:律师在乎真相吗?在乎,当且仅当真相能帮忙打赢官司的时候。片中老律师关于盲人摸象的比喻与其来比喻律师不如来比喻普通新闻受众。律师是可以拼凑出真相的,但他们只会公布对他辩护有利的真相--其实媒体也是如此。
所以役所广司才问福山雅治:你不想知道真相吗?
福山雅治在面对检方律师时也是嘲讽对方的,对方说你这种律师,根本不是为了追求真相,他嘲笑道:真相?意思是你第一天当律师吗?的确,第一天当律师的小跟班问了一个傻白甜的问题:为啥你们眼神一对就知道接下来大家要怎么配合了呢?
这个眼神是法官和双方律师的交接:六目相对,马上就默契了,他们都不是第一天做律师,不是第一天做法官。法官有KPI要完成(好多案件),律师也有KPI(不要再浪费公帑了),既然犯人一心求死咱就成全他吧,赶紧了结。什么真相真凶,那么重要吗?事就这么成了。
福山雅治的父亲做法官时是支持死刑的,支持死刑的人通常都觉得真相已明,真理在握。甚至晚年还说:如果那时判了他死刑后面这个人就不用死了。
谁制裁谁,由谁来决定
法庭真的是探寻真相的地方吗?不是吗?
十几年前,周防正行忧心忡忡地拍摄了[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而今,是枝裕和将自己对此凝练深邃的思考放进了[第三度嫌疑人]里。
所以,最好从一开始,就不要把它放在悬疑/推理片的体系里去对比。
一个曾经两度杀人的男人,在法庭上面临审判:
律师只想着怎样减轻刑罚,检察官巴不得赶紧对其定罪,法官只想着怎样在规定时间内审完案件。
这不是理所当然吗?已然成为常识一般。
但是枝裕和要问了:如果审判过程中,并没有人真的在乎事实真相,那案件的真相和正义在哪里呢?
和加缪写《局外人》来质询司法制度一样的尖锐和一针见血。
是的,你知道,这其实不仅是某些知识分子的困惑,更是司法制度甚至法哲学的困境。
《Legal High》里,古美门律师曾对菜鸟新手说:
“为自己委托人的利益全身而战,我们律师能做的只有这个。”
“我们又不是神,怎么可能会知道正义那种东西,你就认为正义只存在于特摄英雄剧和《少年jump》中吧。”
某个律政剧的主角,一个口头禅就是:“真相是上帝的事,我们只负责辩护”。
法律人不自比上帝,并不负责探寻真相,为委托人利益而战,这是职业道德。
就像[第三度嫌疑人]里,律师重盛从一开始就告诉后辈:“辩护不是交朋友,不需要理解和共鸣。”
所以他接触犯人三隅,展开问询和调查,从一开始就没想着要还原事件真相。
搜集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比如看到沾了油漆的钱包,就以“仇杀和事后拿钱”的版本辩护;
委托人改了口供,就再往共谋犯/从犯方向辩护。
律师重盛从一开始的辩护策略和行动就无可指摘,看得出是秉承着职业道德的律师精英。
美剧《Justice》(金牌律师)中,就更是将这种“胜者即是正义”的观念放大到一定程度。
四位律师组成一个精英团体,四个人各有专攻,有人专门上法庭,有人负责证据链,有人负责搞定媒体。
口号是“100%无罪”,他们为富人辩护,从已知的证据里编织故事,再戳破检方的故事版本。
法庭审判,不再是寻找案件的事实真相,而是探寻各种「可能性」:
比的是,辩方和检方的故事版本里,哪一个漏洞更少,哪一个能够更让人信服。
所以说,法庭当然是探寻真相的地方,只不过,探寻的可能不是我们朴素观念里的客观事实。
而是可以通过证据支撑和证明的法律事实。
就像举世瞩目的世纪审判辛普森案,即使全世界都知道辛普森的罪行,但缺少了证据,那就是不存在的东西。
有人说,人类发明最好的东西,就是法律和法庭。
那在法庭上,最好的发明大概就是检方和辩方的对抗式,通过两方的对抗实现对法律事实的探寻。
如果让我想象18世纪前,英美法系下的法庭场景的话,大概是这样的吧:
被害人又身兼起诉人,他在法庭上大声疾呼:“你在某地抢劫我,还打了我,抢走了我的钱。”
被告的窃贼会回应:“你胡说,我才没有抢你呢,我那时候在家里睡觉。”
然后对方“不!你骗人!你抢了我!”“你才骗人!没人抢你!”...
然后...双方吵成了一团,法官一摸脑袋,唉,谁晓得到底什么鬼啊,随便判呗。
是的,那时候的法庭,没有辩护人,没有检察官,也不讲究证据。
几乎全是依赖两方的陈述,所以吵成了一锅粥就成了常态,还因此得名“争吵式审判”。
“被告说话”式的审判模式持续了很久,一直到它的弊端实在让人无法承受。
17世纪80年代,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英王开始残酷镇压政治犯,所谓的叛逆罪审判在这时大量进行。
由于对证据和程序的不重视,大量的伪证被做出,依赖口头证据又催生了严重的刑讯逼供。
而没有专业的、辩护律师的帮助,几乎只要被指控,就难逃其罪。
所以这个时期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以及恶意审判,比如著名的“血腥巡回审判案”、“天主教阴谋案”就都发生在这个时期。
这种情形下,光荣革命后,重掌议会的辉格党人就开始了对审判制度的改革,以回应之前受到的镇压。
于是,17世纪末的审判法中已经开始在刑事诉讼引入辩护律师;但实际上,律师介入还是要到18世纪30年代了。
30年代,伴随着辩护律师介入到刑事重罪中,和检方的对抗制也开始逐渐成型。
但实际上,这个过程又相当漫长,直至18世纪中晚期,仍只有很少部分案件是在法庭上通过对抗制审判的。
英剧《加罗律师》故事背景就是18世纪末,那时候,律师还没有获得完全辩护权。
他们只能在种种干扰和随意下,主要负责交叉询问被告人及证人,所能发挥的影响还是非常有限。
此后,经过近二百年的发展,对抗制才确立、发展和完善起来,成为现在英美法系最基本的审判制度。
对抗式审判以进步和革新的面貌出现,毫无疑问将法庭秩序带入到真正的现代文明时代。
各大律政剧里,控、辩双方唇枪舌战,给观众奉上了无数激情迸射又严谨缜密的逻辑盛宴。
[十二怒汉]里,陪审团在控、辩双方的对战结束后,厘清法律与事实的过程,又让人深受程序正义的感染。
但另一面,对抗式从它出现和发展到现在,也是它的问题产生和发展的过程。
当控、辩双方都以击败对方的绝对胜诉为目标,功利主义的目的驱动下,真相也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有选择地收集和提交证据,只出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隐藏、歪曲不利于自己的证据。
就成了行业常态。
而在对抗式制度下,法官又需保持绝对中立,不负有主动查明事实真相的义务。
法官和陪审团,只能在控、辩双方所给定的案件「可能性」中,选择最让自己信服的一个。
所以,就像[罗生门]里,每个人口中都是完全不同的故事版本;
审判好像也变成了这样一个「你相信谁」的游戏。
[控方证人]里,可以利用这种制度缺陷,伪造证人证言,就能实现案件逆转;
加缪的《局外人》里,因为犯人“在母亲去世后就去约会”这种习惯性思维,陪审团就可以彻底否定一个人,然后判定有罪。
[第三度嫌疑人]里,犯人三隅一次次将证言推倒重来,最后利用法官的“不信任”实现了自我毁灭。
电影最后空留下一句“谁制裁谁,由谁来决定?”
《局外人》里的犯人,从始至终被隔绝在审判之外,观者关注他的生活,关注他的母亲和女友,但就是不关注这起案件的真相。
真相只是副产品,真相只是每场审判的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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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卷卷毛
文章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破词儿」
原本要打四星,豆瓣评分这么低,只好打满,拉拉平均值。
以我入门尚不足的日语水平,也看得出是“第三次杀人”,何以翻译成这般读不通的片名?
不知道是不是野心促使,一个不太认识的是枝裕和,捧出一场罗生门似的戏码。上来就是结局,一层层铺出去,一点点反转,却越看越不信任自己。苦难、愤恨、杀戮、审判、救赎、怀疑,以为是黑泽明附体。
但还是熟悉的是枝裕和,互为支架,稳固的叙述线;绵密、饱满、也含蓄、会留白的台词,一如既往不多半句废话。还有旁蔓而去的各条支线,互相纠缠变成爬满一座大楼山墙的藤蔓,数不尽的话题。
从女检察官、同所律师、退休法官、退休警官等等嘴里,不时蹦出一段金句,以为是要讨论的议题,然后发现只是质问和自问。
更不用说双主角之一,作为话题围绕的杀人嫌犯,役所广司贡献的是出神入化、深邃不见底的神级表演。令人想靠近,又令人觉得恐惧。
不太理解评论一直的声音是在说是枝裕和如何走下坡路。反正我看来,他的状态一直很稳定,且还在不断尝试新题材、拓展风格的外延。
是枝裕和靠着这部片子走下神坛,但不管如何,这是他自己的一种突破。
谁说贴上了悬疑犯罪标签的故事,就必须有开头有结尾?很多牛逼的文艺片导演,从来不关心故事本身,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不好好讲故事,他们只是借一个故事当容器,去讲他作为创作者想要表达并关心的东西。是枝裕和导演这次要讲的东西,跟HBO的美剧《罪夜之奔》第一季主题如出一辙,真实评分应参见美剧。
糟糕的观影体验,无论怎么掩饰逻辑缜密和气氛营造也无法弥补压抑到最后一秒钟的对真相的渴求。导演涉足了算是日本导演必修课的推理悬疑作为转型方向,悬念设置和节奏把控勉强及格,不少冗长无目的的镜头难以分辨是故意混杂观者还是无心。演技怎么也是建立在合理剧情之上的。给喜欢的导演送张票,仅此。
是枝裕和已经从小津安二郎2.0进化成了小津➕黑泽明混合体的2.0
为什评分这么低,看得我都快高潮了,一株人性和法律碰撞下的绝望之花啊。
后面思辨的部分基于前面很长的铺垫,叙事方式、场次和镜头语言有点无聊,虽然该有的都有了。是枝裕和的作品对于社会是愤怒的,但他的东西总会在愤怒变成暴戾肤浅的情绪宣泄之前,转变成更深入地观察了解和共情,说不清楚,但是枝裕和愤怒与平和共存的哲学很吸引人,educated
HKAFF. 與文盲搭配時的是枝就不再是大家認識的是枝了。說委婉點是刻意,說實在點就是做作。喜當爹如此,這部更甚。不斷反轉不是問題,但每次反轉要表達的東西都不一樣,什麼都想說但什麼都沒說好。文盲依舊帶著「福山雅治」氣,除了哭得快別無所長,與役所桑二人監獄對話戲被碾壓到慘不忍睹。
一个没有商标的小麦面粉是否要做假和使用,都能侧面导致一场凶杀案,日本的食品安全的良心问责比我们重视得不能再多……
放映前是枝裕和先道歉:“电影比较含糊,也没说清楚真相是什么,抱歉了”,果然一上来就告诉你凶手是谁,但一再反转,到了最后也不清楚真相。这就不是一个悬疑犯罪片,还是在探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罪犯是一个空的“容器”,任不同立场的人放入不同的东西。没有家庭题材拍得好,但也不失望。
算是《嫌疑人X的献身》的互文,和眼皮斗争了两个钟头,这音乐这节奏也太好睡了
是枝裕和完全抓不住悬疑片的节奏,以为含糊其辞就能把人性探讨高级了?
小津的三分之一都没摸到 还敢提黑泽明 那条热评不是瞎了就是蠢逼/ 是枝裕和比较合适去给福山雅治拍情热大陆
值得庆幸的是,是枝裕和终于有了「电影」意识,多处模糊真实与谎言的双重曝光,信任与制裁的反向审判最终被虚妄的正义感冲刷,循环的拉锯战耗尽上帝自尊,盲人摸象接收到的「容器」反馈不过自欺欺人;还是家庭剧的拍法,充斥着太宰治附身的创作者自述,甚至引出「生而为人」的怨艾,只可惜观赏度不高。
还没机会看到导演刚刚获得金棕榈奖的新作《小偷家族》,先补他的前一部转型类型片。不很成功,但仍在水准之上。查,是枝裕和33岁开始独立导演,到今年56岁,23年中完成了15部自编自导的作品,在文艺片导演里可谓高产。电影是实践的艺术,不怕失败,多拍多实践是关键。
“容器人”这个大招放出来,反转剧就到头了吧。关键是福山雅治这个角色立不住啊,遇到这种律师真是十脸懵逼,女儿也能骗他,罪犯也能骗他,这水平就别去和检方顶嘴了,丢人。
道德是金丝雀,要么豢养要么放逐;正义是十字架,要么佩戴要么焚毁。律师犹如盲人摸象,每次摸到鼻子或耳朵,就以为真相确凿无疑;凶手是一件容器,容不下贫穷和愤怒,杀了两次人。道德的律师联手正义的法律,判决死刑,此乃第三次杀人。害怕麻烦的欲言又止,陷入迷雾的仰天长视,死亡是审判还是救赎?
作为是枝脑残粉,必然要满星推荐,超过预期。是枝绵密的风格对于这样的题材,不占优势,但电影就是容器啊,背后的态度才是最有价值的。以及,罪恶本身也是容器,我们审判它的结果不及审判它的方式,有时候是我们期待的结果决定了它呈现的样子。
抱着零期待来看,没想到这次竟然回勇,处理高级,沉郁冷冽,把故事会渲染成水墨画,控制和反控制,徐徐渐进,影影叠叠,终于摆脱《海街日记》大俗和糖稀。
最後一幕「貌合神離」。
让人不适的是枝裕和来了,如果没有役所广司完美到让人五味杂陈的演技,这部戏简直就是拖沓的灾难,至于悬疑推理片最重要的合理逻辑性,导演干脆通过模糊化处理将之回避,搞得像一切任由观众读解般假高级。